第一章 关于逻辑学的研究(1)

《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核心著作。它的问世是哲学史和逻辑史上的一次革命,标志着辩证逻辑的真正诞生,并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创立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来源。

黑格尔这部杰作的主要特点在于,它是一部辩证法贯穿其中的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三统一的著作。黑格尔通过这一著作,创立了全新的具体概念的学说,突破了不管思维内容的传统逻辑的界限,提出了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统一的逻辑。但是,黑格尔武断地把具体概念推演的体系看作宇宙的本原和本质。这就是他的逻辑学同时所具有的本体论意义。显然,这是黑格尔哲学体系中最唯心、最具神秘主义气味的部分。然而,用恩格斯的话来说,这只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形式方面,如同大厦外面一些脚手架之类的东西。当然,对此亦须加以批判。但批判的目的,应当是为了能够进入黑格尔哲学体系这座思想大厦去获取珍宝。

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具有珍宝价值的,显然不是在本体论方面,而是在黑格尔对于人类认识的辩证过程所作的深刻概括。

其中,不仅包括人(个体与族类)从感性经过知性到理性的辩证认识过程,而且包括理性认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认识过程。

这是黑格尔极为天才的发现和创造。

本章各节所讨论的问题,诸如“存在论”的“有”与“无”,“本质论”的“本质性或反思规定”即“同一、区别、矛盾”,“概念论”的“概念的辩证观”,以及“综评‘概念论’”等,不消说,只是深入黑格尔哲学体系去获取珍宝的一种尝试。当然,黑格尔《逻辑学》中的珍宝不限于这几个方面。但是在我看来,这是几个重要的方面,对于这些问题的讨论,至少是有利于为探索黑格尔体系的珍宝开辟道路的。

有与无是《逻辑学》开始的第一对范畴,作为开端的范畴,有与无在《逻辑学》中最为抽象。但是,在人类认识史上,取得这一对范畴却是一次巨大的飞跃,标志着真正哲学思维的诞生。在黑格尔看来,最先取得有的范畴是古希腊埃利亚学派的代表人物巴门尼德,最先取得无的范畴则是东方的佛教学者。按照历史上最初的东西也是科学上最初的东西,黑格尔经过扬弃式的批判,把有与无加进新的含义并作为《逻辑学》的开端。因此,逻辑与历史一致的原则,从《逻辑学》一开始就明确体现出来了。有与无作为最抽象的范畴,只是就它们与《逻辑学》以后诸范畴相比较而言。但是,如果同传统逻辑所讲的范畴(作为孤立的抽象的共同点)相比,有与无已经是一对与之有本质区别的具体概念。作为具体概念的特征,由于它是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的统一,所以基于概念自身所包含的矛盾性或者说否定性、概念的联系与转化,以及概念作为理性思维形式扬弃地包含知性和感性的内容,等等,也已经在黑格尔关于有与无的论述中有所体现。由此可见,关于有与无的探讨有助于为我们打开《逻辑学》宝库取得第一把钥匙。

“本质性或反思规定”不是“本质论”的全部内容,但却是“本质论”的核心内容。正是在这里,黑格尔不仅明确了只有反思才是把握本质的思维形式,而且特别强调把握本质的反思是一个过程,表现为从直接的反思,经过外在的反思,到规定的反思。也正是在这里,黑格尔对于传统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作了深刻的剖析,确切地说明了这种思维方式不能把握运动、变化、发展的局限性。在集中批判传统逻辑这种思维方式否认或回避矛盾的基础上,黑格尔通过论述同一、区别(包括差异和对立)、矛盾,即“本质的规定性”,系统地阐发了他的矛盾学说--“对立统一”学说。

在哲学史上,事物自己运动,虽然在黑格尔之前已有人提出,例如18世纪著名的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狄德罗就已提出过。但是,事物自己运动的动力和源泉在哪里?这个问题在黑格尔之前还远没有得到解决,牛顿关于第一推动力的神秘外因论还占领着阵地。在这个问题上,也是黑格尔作出了划时代的科学解答。这个回答所指出的就是,任何事物自身所固有的矛盾性,或者说任何事物自身所固有的否定性,构成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真正动力和源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不仅指明了这种矛盾普遍性,而且在理论上深化了这种矛盾普遍性,从而最终使片面性的形而上学观点破产。在黑格尔看来,矛盾不仅是普遍存在的,而且任何矛盾自身都有一个发展过程,从而矛盾的发展必然表现为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形式。矛盾的发展,基本分为自在和自为两大阶段。

自为阶段的矛盾是展开并处于将要转化的矛盾,易于为人们所发现和理解。黑格尔的深刻性和彻底性在于,他还对自在阶段的矛盾作了精彩的分析。首先,黑格尔明确指出,区别(包括差异和对立)就是矛盾,不过是处于自在矛盾的状态,是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尤其是,黑格尔还指出同一也属于自在阶段的矛盾,从而真正彻底坚持了矛盾的观点。不难理解,关于“本质性的规定”的探讨将为我们获取黑格尔《逻辑学》的珍宝提供又一把钥匙。

“概念的辩证观”所讨论的概念,是专指“概念论”所说的概念。

其实,黑格尔的整个《逻辑学》都是关于概念的辩证论说。如前所述,《逻辑学》开端的有与无就是与传统逻辑所说的概念具有本质区别的具体概念。但是,有与无在《逻辑学》中与其以后诸概念相比,又是最抽象的概念。因此,“概念的辩证观”所讨论的概念,是比“存在论”和“本质论”所讨论的概念更为高级的具体概念。同样,黑格尔的具体概念承认概念自身固有的矛盾性,从而承认概念的普遍联系和转化,也在《逻辑学》一开始就提出来了。但是,关于概念自身固有的矛盾性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或者说概念之为具体概念的核心内容,则是由“概念论”的概念思辨论述所回答的问题。在这里,黑格尔把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归结为辩证地理解和把握普遍性、特殊性和个别性的关系(或者简化为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在阐明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的关系时,黑格尔是以《逻辑学》的概念整体为出发点的,也就是以“概念的发生史”为出发点的。所谓“概念的发生史”,表现为黑格尔把《逻辑学》的概念体系看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只不过,这个整体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为不同的形态,“存在论”的概念是直接性的,“本质论”的概念是间接性的,只有“概念论”的概念才达到了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统一。在这当中,黑格尔不仅揭示了认识论与逻辑的统一,直接性相当于感性认识,间接性相当于知性认识,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统一相当于理性认识,而且尤为重要的是他还借此揭示了理性的具体认识也须经历一个发展过程。因此,黑格尔所讲的普遍性作为具体的普遍性,不仅不在特殊性之外,就在特殊性之中,而且这种普遍性如同“存在论”中所说的无限性一样,是具有不同层次的。这就展示了人类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和把握,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黑格尔所讲的特殊性作为具体的特殊性,也是同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的,构成普遍性的规定。同样,这种作为普遍性规定的特殊性,在概念的不同发展阶段,其性质也是不同的。在“存在论”中表现为他物的界限,在“本质论”中表现为与自己的他物本质上相关联,在“概念论”中表现为与他物(对立物)的统一。黑格尔借此进一步说明了认识深化的具体过程。所谓个别性,黑格尔是把它作为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来理解的,所以他认为个别性之所以重要,在于它体现了概念具体性的“深度”。可见,黑格尔关于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关系的论述,是对于任何事物自身固有的矛盾性的具体化和深化,从而更深刻地抓住了辩证法的核心。这一点对于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的研究,都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本章“综评‘概念论’”一节,是对“概念论”中诸重要问题的评述,它指出了“概念论”的基本线索,并对黑格尔逻辑与传统逻辑的关系以及黑格尔的“逻辑在先”和黑格尔陷入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等有争论的问题作了探讨,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

第一节“存在论”的“有”与“无”

有与无这对范畴,对于理解黑格尔的整个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它们是具有基石性的范畴。有与无的辩证统一思想,贯穿于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如黑格尔所称:“因为这个有与无的统一,作为最初的真理,是一次便永远奠定了的,并且构成了一切后来东西的环节,所以除变自身而外,一切以后的逻辑规定,如实有、质等,总之一切哲学概念,都是这个统一的例证。”我们在黑格尔早期著作《精神现象学》中,就已经看到黑格尔是如何重视这对范畴了。从“感性确定性”到“知觉”的论述,有与无这对范畴是黑格尔所离不开的。在《逻辑学》中,他更明确地指出:“无论天上地下,都没有一处地方会有某种东西不在自身内兼含有与无两者。”

有与无这对范畴,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确实比较突出。但它们并非黑格尔凭空创造出来的,而有其悠久的哲学史渊源。从它们的重要历史意义来看,在人类思维理性的发展中,它们不是别的,而是人类能动的理性试图把握宇宙本质的一种产物。当然,黑格尔的有与无,并不等同于哲学史上的同类范畴,而具有自己特定的含义。但是,黑格尔的有与无,归根结底,不过是他对于哲学史中有与无这对范畴批判继承的结果。

黑格尔所作的批判继承,包含有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的意义。这里主要就其积极方面,即黑格尔通过有与无的论述对于辩证法思想所作的贡献,加以评述。

一、从有与无看逻辑学与哲学史的关系

黑格尔在批判以往哲学史中有与无这对范畴时,引人注目地提出了逻辑学开端与哲学史之间关系的问题。他的观点很明确,即认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一致的、相应的。他指出:“那在科学上是最初的东西,必定会表明在历史上也是最初的东西。”(这里黑格尔所说的科学,就是指他的逻辑学。)从马克思主义来看,黑格尔这里所提出的问题,正是关于逻辑与历史一致的原则问题。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立场使他颠倒了这种一致的关系。他不是把逻辑看成对于客观实际(包括历史实际)的抽象,从而使逻辑次序符合于历史发展的次序,相反,他往往硬要历史的发展迁就他的逻辑次序。尽管如此,他所提出和论述的这个原则,至今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深刻问题。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把“有”作为开端并不是偶然的。这一点,是同他对于哲学史开端的认识一致的。我们知道,在古希腊,米利都的泰勒斯最早提出了以水为本原的哲学观点。但是,黑格尔不承认这种观点是哲学的真正开端。他提出的理由是:“水及类似的物质本原,固然应该是共相,但作为物质,仍然不是纯粹的思想。”他认为,只有当“纯粹思想”提出的时候,才是哲学发展的真正开端。那么,谁在哲学史上最早提出了“纯粹思想”呢?他指出,古希腊的埃利亚派,特别是其中的巴门尼德,最早提出了作为“纯粹思想”的最抽象的“一”或“有”。因此,他认为:“我们必须把埃利亚派的‘一’或‘有’看作是关于思想所知的最初的东西。”从黑格尔对于埃利亚派所作的肯定论述中,我们固然可以看到他继承了埃利亚派与巴门尼德的客观唯心主义路线,即以“纯粹思想,即有本身”为本原的哲学路线,但同时我们还看到,黑格尔并没有简单地把埃利亚派与巴门尼德的哲学观点接受下来,而是从唯心而又辩证的观点出发,对之作了深刻的批判。

黑格尔认为巴门尼德的观点高于泰勒斯的观点是有其合理之处的。黑格尔所作的论证是,虽然泰勒斯也把本原提到“共相”的高度,但这种“共相”只达到表象的水平,还未达到概念思维的水平。然而在黑格尔看来,只有达到概念思维的水平,认识才能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如他所指出的:“唯有通过思维对于事物和在事物身上所知道的东西,才是事物中真正真的东西;所以真正真的东西,并不是在直接性中的事物,而是事物在提高到思维的形式作为被思维的东西的时候。”黑格尔之所以推崇巴门尼德,原因就在于他认为巴门尼德正是最早达到这一思维水平的哲学家。他指出:“巴门尼德所作的科学开端,他将他的表象活动,从而也将后世的表象活动精练提高为纯粹的思想,即有本身,于是便创造了科学的因素。”

黑格尔上面的论述确实是复杂的,粪土与珍珠混合在一起。

其中既有贬低唯物主义和抬高唯心主义的明显倾向,又有从古代哲学那里吸取和发挥的不容否定的“科学因素”。

古希腊哲学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偏重于宇宙整体由什么构成的本体论问题。在这方面,以巴门尼德为代表的埃利亚派的哲学思想主要表现为,他们把宇宙看成一个无限的、不动的、不可分的、不生不灭的整体存在。巴门尼德的著作残篇把这个思想表述得相当清楚,他写道:“在我看来存在物是一个联系体”,“思维与存在是同一的”,“存在物存在”,“因为它不是产生出来的,所以也不会消灭,完整、唯一,不动、无限”。黑格尔从巴门尼德这些思想里吸取和发挥的“科学因素”,看起来不外有如下两个基本方面:其一是巴门尼德把世界的存在看成一个有联系的全体的思想,其中包含着黑格尔关于“真理是全面的”思想因素;其二是巴门尼德把“思维与存在是同一的”思想(关于“存在物存在”、“唯一”、“无限”)表现为“一”或“有”,也就是黑格尔所欣赏的“纯粹思想”。这里包含着“一”或“有”已经是把握全体最初概念的思想,也就是黑格尔关于全体只有在概念中才能把握的思想因素;以及黑格尔借以发挥的,概念是从抽象逐步上升到具体的思想,或者说,理性的具体--具体概念,是从思维理性所作出的最抽象的东西开始的,而巴门尼德在哲学史上恰恰是最早提供了这种东西。

所有这些都表明,黑格尔对于理论思维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性有相当深刻的洞察。大家知道,任何科学的发展,一方面需要大量反复的观察和实验,另一方面还必须在此基础上运用理论思维进行科学抽象。特别是许多理论科学,虽然它们的总的基础是客体,但为了能够更深刻地把握住它们的客体,却往往要使思维暂时地、相对地远离客体,甚至也远离表象,在所谓“纯粹思想”中翱翔,进行重要的思维创造活动。这后一方面,绝对不是不重要的。

因为,它所提供的不仅是以往科学观察、实验成果的总计、总和,而且也为新的科学实验提供了犹如灯塔一样的理论指南。不消说,哲学和哲学史永远是科学家们锻炼理论思维不可缺少的方面。所以,黑格尔肯定作为哲学史上最早的思维抽象“有”或“一”包含着“科学因素”,抛开其中的客观唯心主义因素外,确实包含着对早期哲学功绩的肯定,以及对早期科学的肯定,并且对今天的科学材料的处理和科学的发展也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现在,让我们进一步分析黑格尔对于“空、无”范畴的批判。黑格尔指出,这个概念的思维抽象,即“空、无”,是由东方哲学思想最先达到的。黑格尔这里所指的东方哲学,即最早发源于印度佛教中的哲学思想。这种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世界观与人生观密切地结合在一起。它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恰恰建立在空或无这种思维抽象的基础之上。

佛教哲学思想的基本点就在于,把我们所感觉、所意识、所理解的客观世界,包括我们自己,统统归结为“空、无”,或者说它们原本是“空、无”。这个原本“空、无”的世界,只是由于我们的心为邪恶所惑,才显现出形形色色来。因此,使人达到最高的智慧,佛教称为“般若”,就在于识破这形形色色的感性世界不过是幻象,它的本质是“空、无”。这样,作为人生修养的目的,也随之达到最高境界,佛教称为“涅盘”,即使人从堕入邪恶的种种境界中解脱出来。

黑格尔指出,以“空、无”为本原的佛教哲学思想,在思维抽象上同样达到了古希腊巴门尼德“一”、“有”的思维水平。我们认为,黑格尔对佛教哲学思想的这种推崇和肯定亦非完全荒谬,同样是有其合理之处的。佛教哲学把“空、无”作为世界的本原和人生追求的最高目的显然是荒谬的。但是,不可否认,在思维抽象上,这个理论所达到的水平又是很高的。在《心经》里,有这样一段表达佛教哲学核心思想的论述,所谓“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从这段重要论述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到黑格尔所推崇和肯定的东西之意义。《般若心经疏》中指出,这段论述的要旨是“色蕴本自空无”,并且与“空、无”“无有差别”。我们看到,这种思想确系一种高度思维抽象的结果,一种最抽象的东西,以致人们所感受的无异于甚至等于无所感受,而形形色色的存在则无异于甚至等于空、无。也就是说,对于任何存在物,当把其规定性都抛弃时,那么,这种存在物也就不成其为存在物。如果说它还有存在,那么这种存在也就无异于或等于不存在,等于“空、无”。

无论是巴门尼德的“一”、“有”,还是佛教的“空、无”,这种理论思维所取得的最抽象的认识结果,抛开它们作为本原的客观唯心主义性质,从合理的意义上看,它们都带有某种人类理性认识起点的性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漫长认识过程之起点的性质。黑格尔的错误,显然不在于他在认识论上所作的这种表述,而在于他把这种认识论的表述同时看成事物本体的发展过程。这一点,是我们在剖析黑格尔哲学时不能不十分注意的。

黑格尔在肯定巴门尼德和佛教关于有、无论述的贡献时,并没有忽略他们的局限性,即他们在关于有、无这对范畴论述上所表现的形而上学性。在黑格尔看来,巴门尼德提出的“唯有有,而无则全没有”,以及佛教所提出的一切皆空,所谓“无、空”是“绝对本原”,都是“简单片面的抽象”,都没有达到对于有与无的全面认识。

相反,黑格尔指出:“纯有与纯无是同一的东西。”也就是说,有与无都是各自包含对方的统一体,只是在纯粹状态下,即抽去一切具体规定的状态下,这种统一体不仅没有显示出对立,甚至连区别都未显示出来罢了。显然,巴门尼德与佛教还远没有达到这种关于概念自身矛盾的认识。不过,黑格尔指出,不能否认,在东方哲学思想里包含着向这种辩证理解前进的表现。例如在有、无这对范畴的解释方面有这样的谚语:“一切有的东西,在出生中,本身就有它消逝的种子,反过来,死亡也是进入新生的门户。”但是,这种把有与无联系起来的思想,黑格尔认为也没有达到真正的辩证认识。因为,这种观点仍然停留在从外在联系的观点考察有与无,因而还不知道有与无的内在联系,还不知道各自本身就包含对方。

用黑格尔的评语来说,它们只是外在地表现了“有与无的合一”。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到,黑格尔的有与无这对范畴的思想根源,应该追溯到巴门尼德与佛教。他在巴门尼德与佛教那里,发现了他们通过有与无的论述在思维抽象上所取得的重要成就,并通过批判其形而上学性而把这些成就融合于自己的体系中,从而推动了辩证思维的发展。

有一点需要补充说明,黑格尔即使在批判巴门尼德和佛教关于有与无的形而上学方面,也受到前人的启发。这位前人,就是古希腊的辩证法大师赫拉克利特。黑格尔对于这位先哲特别崇敬,如列宁所指出的,他对于赫拉克利特每一个有意义的辩证法命题都没有忽视,而且都吸收到他自己的体系中去了。在这个问题上赫拉克利特给予黑格尔的启发,就在于他提出了变的概念。在变中把握有与无的对立统一关系,这是赫拉克利特辩证法思想的特色之一。黑格尔指出:“深奥的赫拉克利特举出变这个全面性更高的概念,来反对那种简单片面的抽象,并且说,有比无并不更多一点,或者又说,一切皆流,也就是说一切皆变。”

总之,黑格尔在这里所反复论述的合理思想,无非是说他的逻辑学的开端,即有、无、变这些范畴,是有具体内容的,是有哲学史根源的,并且在逻辑学中的次序是同哲学史发展阶段一致的。

历史的发展基本上决定着逻辑的发展,这才是事情的本来的真实面貌。但是,黑格尔所持的客观唯心主义立场,使他把这个原则颠倒了。在他那里,由于把逻辑的东西,所谓作为逻辑概念本身的绝对精神,看成一切发展的本原,所以历史上的东西,如古希腊哲学和东方哲学,就不过是逻辑概念发展出来的、又向逻辑概念回归的东西。这样,由于黑格尔的歪曲、颠倒,逻辑与历史一致的原则在他那里就被神秘化了。

二、从有与无看概念的具体性规定

黑格尔认为,一切真实存在的东西都是具体的。当然在黑格尔那里,这首先是指概念。因为在他看来,概念是其他一切存在物的本原和本质。在我们看来,这里除了不能同意黑格尔以概念为本原的客观唯心主义观点外,必须承认,关于一切真实存在的东西都是具体的这个论断,包含着异常深刻而正确的内容。弄清楚这一点,对于理解整个《逻辑学》的合理思想都是重要的。

有与无是最抽象的概念,人们往往这样说。但必须补充指出,这只有相对于《逻辑学》的其他概念而言,才能说是正确的。除此而外,对于以往的形而上学甚至包括康德哲学所理解的概念而言,有与无也是与之有本质区别的具体概念。就是说,整个《逻辑学》的范畴,从有与无开始,黑格尔所特有的重要含义,就在于具体性。

在关于有与无的论述中,黑格尔所批判的抽象性是指理性的抽象性、概念的抽象性。他认为,这种抽象性的东西只存在于思维中,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例如,康德对于概念的规定就是这种抽象性的表现。他站在贬低理性的立场上,认为概念只是空洞的先天形式,而要使概念具体化、有内容,就要加进感性材料。与康德不同,黑格尔要求理性的具体性、概念的具体性。这种具体性与常识所理解的那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感性具体性,有着本质的区别。要达到理性的具体性,在认识过程中把握具体概念,恰恰在于首先要对具体的感性直观加以概括、抽象,使认识从特殊上升到一般。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就是“从特殊的、有限的有,追溯到完全抽象一般性的有本身,应该看作最最第一的理论要求,甚至也是实践要求”。

我们看到,黑格尔正是根据这个“第一的理论要求”批判康德的。从黑格尔的论述实质来看,辩证法在认识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感性具体与理性具体既相联系,又有本质区别。

康德的失误之一,恰恰是混淆了这种区别。当然,不可否认,在康德那里,确实表现出企图摆脱以往形而上学抽象概念学说的努力,要求把握具体概念,或者说使概念具体化(所谓先天综合的统一)。

在这方面,康德在认识论史上是有特殊贡献的。其一,他的自我作为认识主体具有先天综合功能学说,扬弃了洛克“白板”说的被动的机械反映论,明确提出了认识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问题。其二,他扬弃了唯理论(例如莱布尼茨)只从先天概念推出必然性知识的学说,明确提出知识开始于感性、完成于知性、系统化于理性,也就是说,初步提出了认识是一个从感性到知性再到理性的统一过程的思想。其中关于范畴要具体化即加进感性直观的具体内容,开了黑格尔具体概念说的先河。但是,由于康德不理解从特殊上升到一般所作的理论抽象的意义,特别是他缺乏辩证思维的缺陷,使他只知道概念的抽象方面和感性直观的具体方面,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不理解,认识上升到理性、上升到概念,这是对感性直观更具体更深刻的把握,或者说,这种理性在形式上是抽象的,而在内容上则是更具体了。对于这种具体理性或概念,感性直观则不能不说是极其抽象、肤浅而又贫乏的。因此,康德把范畴、概念只理解为空洞的抽象形式,他以此为前提主张把感性材料与概念机械结合的思想,只不过是提出了要把握具体概念的问题,而没有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目的。

康德提出而没有解决的问题,黑格尔虽然也没有完全解决,但他却把这个问题的解决大大向前推进了。现在,让我们就有与无这对范畴来分析一下,黑格尔关于概念具体性规定的合理思想之所在。

黑格尔认为,有与无是同一的。这是他对于有与无具体性所作的基本规定。关于这种两极相通的思想,黑格尔作过很多通俗的说明。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他指出,对于眼睛的感受性来说,黑暗与光明在纯粹状态下是同一的,“在纯粹光明中就像在纯粹黑暗中一样,都看不清什么东西”。就是说,有与无,正如光明与黑暗一样,不是只有对立的方面,而且还有同一或统一的方面,它们是对立统一体。不过,在具体论述中,黑格尔又给人一种印象,他虽然反对等同论,但他所谓纯有与纯无的同一,或说纯粹状态下的有与无,似乎就是等同的。我们认为,事实不是这样。如果这样来理解黑格尔,那仍然是一种误解。例如,在我国关于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和如何理解这种同一性的讨论中,就发生过这种误解。有的同志认为黑格尔所说的思维与存在同一,就是思维与存在等同。其实,黑格尔所承认的同一或同一性,都是包含差异或对立、矛盾于其中的同一或同一性。参阅本章第二节第二部分。

如前所述,黑格尔只是反对巴门尼德与佛教把有与无绝对对立起来,反对“有只是有、无只是无”,反对否定有与无具有同一性的观点。但是,黑格尔并不因此否认有与无统一体中的差别性、对立性,或者说,有与无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差别性、对立性。相反,他认为,有与无这种差别性、对立性和同一性两者的结合,正是天地万物发展的基础。不错,黑格尔有时强调同一,有时强调差别、对立。但是,他所强调的同一是差别、对立的同一;而他所强调的差别、对立则是同一体自身的差别、对立。那么,有与无的差别、对立在黑格尔体系中的重要意义在哪里呢?虽然纯有与纯无只存在于作为思维抽象的思想里,不在真实存在之列,但它们却是真实具体存在由此发展的起点和基础。如黑格尔所指出,就任何现实的东西而言,“所以其中的那些规定,便不再是处于完全不真实之中(在完全不真实之中,那些规定是作为有与无而呈现的),而在进一步的规定之中,并且将被看作是肯定的和否定的东西,前者是已经建立的、已被反思的有,后者是已被建立的、已被反思的无,但是肯定的和否定的东西都包含着抽象的基础,前者以有为基础,后者以无为基础”。

黑格尔这里所提出的以较抽象的概念为科学(他指逻辑学)基础的思想,具有双重含义。从本体论来看,当黑格尔以这种概念作为宇宙发展的本原时,这是客观唯心主义,而且最终只能导致上帝创造世界的僧侣主义。但是,就认识论而言,从理性认识发展以及与理性认识相应的范畴发展来看,则包含着合理思想。实际上,理性认识以及与之相应的范畴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发展过程。并且,无论从作为个体的人的理性认识发展来看,还是从作为人类的理性认识发展来看,实际情形都是如此。

我们已经知道,在黑格尔那里,扬弃感性直观的理性抽象,正是达到理性具体的需要,达到具体概念的需要。同时,具体概念主要表现为,概念本身是对立面的统一,有与无都是各自包含对方的对立统一体。但是,作为概念具体性规定的更重要方面,还在于这种作为对立统一体的概念不是僵死不动的,而是处于相互联系和运动、转化之中。黑格尔就有与无这样写道:“因为‘有与无是同一的’这一命题说出了两个规定的同一性,而实际上又将它们当作区别者包括进来,这命题便自相矛盾,自己消解。假如更确切地把握住这一点,那么,这里所提出的命题,仔细观察起来,便具有通过自身而自己消失的运动。”黑格尔这段论述所表明的深刻思想是,事物所包含的差别(或对立)的统一,即事物自身的矛盾,乃是事物自己运动的根据。这就是说,承认了事物自身的矛盾性,也就是承认了事物在一定条件下自己运动的必然性,自身矛盾的事物不可能永远僵持不动,它必然使事物产生“通过自身而自己消失的运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黑格尔所说的“通过自身而自己消失的运动”,其结果并不等于零,而是产生更具体、内容更丰富的概念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否定环节。例如,有与无各自消失于对方的运动,就表现为变,或者说是变这个更高的范畴产生的否定环节。相反,如果认为“通过自身而自己消失的运动”其结果等于零,化为无结果的空、无,那么,黑格尔认为,这只是抽象的否定,而他所要求的则是具体的否定,作为发展环节的否定。由此,我们又看到,黑格尔关于概念具体性规定的第三层意思,即具体概念必然是发展的,通过否定之否定环节,经历着由低到高,越来越具体、越来越深刻的过程。

可见,否定是黑格尔辩证法中具有灵魂意义的基本环节。否定对于具体概念也具有同样的意义。因此,正确理解黑格尔的否定范畴是重要的。黑格尔曾援引斯宾诺莎的话说,任何规定都是否定。这也是他对否定的广义理解。但具体地说,否定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范畴,它如果不同肯定相联系,就谈不上它作为否定的特殊含义。那么,这两重意义是否自相矛盾呢?不是的。从广义上看,任何规定都是否定的判断是正确的。这里甚至包括如下的意思:

肯定对于否定也是一种否定。由此可见,任何规定都是否定是确凿无疑的。但另一方面,任何否定同时就包含有肯定的意义,例如不赞成一种意见,同时就暗含着赞成一种意见,因此,否定总是同肯定相联系而存在。反之也一样,任何肯定同时也包含着否定的意义,例如只取一种颜色,同时就暗含着对其他颜色的抛弃,因此,肯定也总是同否定相联系而存在。这里还要指明一点,对于黑格尔来说,肯定所包含的否定意义,否定所包含的肯定意义,都是它们本身所具有的性质,并不是外在附加的。如果我们是这样来理解黑格尔的否定范畴,那么,我们对于他把否定看成运动、变化、发展的具有灵魂意义的基本环节,就不会感到惊奇了。

关于有与无同肯定与否定的关系,黑格尔在分析纯有与实有的关系时指出,有与无到了实有阶段,就是肯定与否定。这个思想,在前面所引的黑格尔的原话中讲得很清楚。黑格尔的这个思想表明,肯定与否定在纯有阶段就是以有与无表现的。在纯有阶段,由于有与无这对范畴,无论从概念自身上,还是从我们对它的直观和思维上,都还没有任何规定,所以它们的肯定性或否定性尚处于潜在状态。或者说,有与无是潜在的(自在的)肯定与否定。但是,到了实有阶段,由于有了明确的规定性,它们的否定性或肯定性也就清楚地显示出来了。

但是,问题还在于,作为《逻辑学》开端的“有”,以及与“有”相对立的“无”,在黑格尔那里都是无规定性的东西。按照任何规定都是否定的判断来看,无规定性就是没有否定性,而按黑格尔的论述其中又包含否定性,这又作如何理解呢?黑格尔对此问题是这样解答的,他说:“但是这种无规定性,正是构成规定性的东西,因为无规定性与规定性对立;无规定性作为对立物自身就是有规定的,或否定的东西,而且是纯粹的、完全抽象的否定的东西。这种无规定性或抽象的否定,是‘有’自身所具有的。”就是说,“有”自身的无规定性,同时就包含着对立物即有规定性,也就是否定性;同样,“无”自身的无规定性也可以这样理解。黑格尔在这里充分利用概念的灵活性所作的分析,无非是说有与无之所以有各自向对方的运动,即变,恰恰也是由于它们自身的否定性。

黑格尔上面的种种思辨叙述是否纯系神秘主义的虚构呢?显然不能这样说。在黑格尔的思辨叙述中,有唯心主义、神秘主义的虚构方面,但也包含着合理因素。其合理因素主要表现为,他自觉不自觉地指出了作为人类理性认识发展起点的最初概念,以及作为任何科学认识发展起点的最初概念,都是对种种感性直观的一种抽象、一种规定,也即是一种否定的结果。同时,这种否定的结果既不是零,也不是僵死不动的东西,相反,它本身就是理性认识得以发展的最初“细胞”。这个细胞,又通过自身否定的矛盾运动,或者用黑格尔的话说,“通过自身而自己消失的运动”,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从而使理性认识及其结果--所得的概念系统,越来越具体,越来越深刻。可以说,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所确立的科学开端,其合理意义就在于此。就是说,人类的理性认识,就其相对独立发展而言,从抽象到具体乃是一个矛盾运动的过程、不断辩证否定的过程、扬弃的过程。这个过程,既包括对感性材料的扬弃,也包括高级理性认识对低级理性认识不断扬弃的过程。

思辨哲学新探(当代中国人文大系) - 第一章 关于逻辑学的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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