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挽回

埃拉·达西

八月的一个傍晚,在愉快地度过了长长的白天之后,一位年轻人独自在乡间小路上闲逛。如此难得悠闲的一天,是那些安逸惯了的人无法体会得到的。银行职员在一年的五十二个礼拜中有四十九个礼拜都要忙工作,只有他们才能真正领会到一连十二个小时什么都不用做所带来的极度的享受。整个上午,威洛比都在一个洒满阳光的干草院子里懒懒散散地消磨时间。呆到晒得难以忍受了,才躲进果园去,躺在清凉茂盛的草地上,细细观察头顶上方映衬在夏日天空里的那一片片苹果树叶子的形状;等到白天的暑气渐渐散去,方才起身,随心而行,四处漫游,还不时趴在门栅上,看着眼前的美景,慢慢品味着如此度过的美妙时光。这样的日子已经过去五天了,再过十五天,他就要告别这自由自在的日子和这清新的乡村空气,再次回到伦敦开始又一年的辛苦工作。

他来到小路右边的一扇门栅前。门的后面,一条小径沿着草坡蜿蜒而上。山顶上吃草的羊群在山丘下投下长长的身影,几乎伸到了他的脚下。小路和田野小径对他来说一样新奇,但是后者更有看头,更加青翠。他轻轻地跃过门栅,根本就没想到这是他迈向毁灭深渊的第一步。享受着生活中无比的喜悦,他忍不住用口哨吹起《白色的翅膀》的曲儿。

羊群停止了吃草,抬起头来,透过灰暗的睫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突然,一只接一只的羊儿惊跑起来,到最后,整个羊群一窝蜂似的跑了个干净。威洛比来到羊群刚刚散去的山脊上,看见一个女子坐在田野另一头的台阶上。等走过去,他才看清那女子很年轻,而且他看得出她不是那种所谓的“淑女”。这就好。他以前工作时曾有过一段感情经历,那段经历使他在心里总是将女性的文雅与女性的背叛联系在一起。

他想,这个女孩也许愿意省去正儿八经的介绍,也许他可以壮着胆子和这个女孩傻乎乎地聊几句。

女孩没有挪开让他过去,他就静静地站在那儿,看着她,露出微笑。

看到他那么盯着她看,女孩回了他一眼,黑色的眼睛没有一丝羞涩。然后,她大笑起来,露出洁白、健康、光滑的如同绽开的榛子一般的牙齿。

“你要过去?”她亲昵地问道。

“恐怕要打扰你才行。”

“你难道不认为现在站在这儿更好吗?”女孩说道。这话让威洛比很诧异,他试探道:

“你的意思是这样看着你?那成,也许更好!”

听到这儿,女孩又大笑起来。虽然嘴上这样说了,可她还是从台阶上跳了下来,往后站了站,然后将手臂撑在横杆上对这个年轻人说:“不,我不想挡你的路。你是要去比肯角吗?那边很漂亮。”

“我没有特别想去哪里,”他答道,“可以说只是四处转转。我对这些地方一点都不熟。”

“太有意思了!我对这儿也不熟。我上个礼拜五才来霍顿,住在我姑妈家。你住在霍顿吗?”

威洛比告诉她,他不住在奥顿,而是住在另一个方向的波维克罗斯农场。

“噢,佩恩夫人的农场,是吗?我听姑妈说起过。夏季的时候她接受投宿的,对吗?我猜你从伦敦来吧,呃?”

“我猜你也是从伦敦来的吧?”威洛比说道,因为他听出了熟悉的伦敦口音。

“你耳朵真尖,”女孩放声大笑。“我确实是从伦敦来的,来这儿度假。工作累得不行,天气又热,我实在受不了。我看起来不像刚生过病吧?但我确实病了一场:上个月我们车间里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大好时光里,还要做裁缝那么累的活儿。”

威洛比突然对她来了兴趣。就像许多有才气的小伙子一样,他也涉猎过一点社会主义的东西,而且一度还混迹在那些无产者中间。但打那以后,他就迷上并开始有点信奉起这种新的主义——女人也应该通过自己的辛苦劳动来养活自己,这是一件合时宜的好事。一想起十五个月前那个对他不好的女人,他总是对自己说,与其让女人伤碎男人的心,还不如让她们去砸碎路上的石头呢。

因此,他对这位劳动人民的女儿心生好感,还附和着走了过去,跟她一起坐到了台阶的另一边。她转过来面对着他,背靠着栏杆,落日的余晖映在她的脸上,转瞬即逝。也许是猜到了光线非常适合,她把帽子取了下来,让阳光轻轻地洒在厚厚的、乱蓬蓬的头发上,使发梢和刘海看起来金灿灿的。那一刻,她就像一幅赏心悦目的画面,萨斯郡繁盛的树木和怡人的风光,都成了她的背景。

“你真的是裁缝吗?”威洛比急切地问道,声音中透着一丝同情。

“真的,你想不到吧!从十四岁开始就做上了。你要是不信,看看我的手指。”

她伸出右手来,想让他接住,威洛比果然照做。她的指尖因为被针扎过,都结痂变黑了。但是手本身却胖乎乎的,一点儿都不干燥,也没有变形。在威洛比握着她的手的同时,女孩也在仔细地盯着他的手指。

“看得出你以前从没干过什么活的!”她又是钦佩又是羡慕地感叹道。“我想你是个挺了不起的人物吧,不是吗?”

“噢,是的!我确实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想起了自己一百三十英镑的年薪,威洛比不无讽刺地附和道。即便提起自己在英国殖民银行工作时,他也没有跟她解释太多,因为她坚持说:

“好吧,不管怎么样,你是位绅士。我常常希望自己是位淑女就好了,成天穿得漂漂亮亮的,什么事都不用做,多好。”

听女孩这么说话,威洛比心想她真够天真的。这让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想法:每天早晨,国王和王后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戴上他们的王冠。想到这儿,内心的真挚情感更添了几分。

“如果当绅士就意味着什么事都不用做的话,”他微笑着说,“那我是肯定配不上这个头衔的。我的生活并不都是吃喝玩乐,跟你的相比也没有什么两样。这就是为什么要享受当下的原因,你认为呢?好了,小姑娘,行行好,你来给我带路去比肯角吧,你不是说那地方很漂亮吗?”

其实,他根本不用多劝。夜幕降临,金喙盗毒蛾从它们日间藏匿的地方飞了出来。二人肩并肩地走过山地田间。女孩问了他很多私人问题,其中大部分他都认为可以避而不答。她非但没有见怪,反而告诉了他很多有关她自己和家人的事。因此,威洛比得知了她的名字叫埃丝特·斯特布尔斯;她和她的家人住在怀特查珀尔那一带;她的父亲一天到晚总是醉醺醺的,而母亲又总是生病;现在和她一起住的那个姑妈在奥顿村经营一家邮政点和杂货店。他还了解到,埃丝特不满足于普通生活;尽管她讨厌呆在家里,但是她发现乡村生活也是无聊得要命,因此,结识他她特别高兴。但是,等到分手的时候,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和这个女孩虽然说的都是一些无聊的话,但这几个小时却过得很愉快。这个女孩自然、单纯,对他完全没有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防范,而这种防范正是那些所谓的“上流阶层”的女子处处都会体现的。还没等想起那些可怕的“规矩”,两人便像小孩那样一下子就“交上了朋友”。他们互道晚安,不忘说些下次再见的客套话。

在城里的时候,威洛比每天得在七点四十五准时吃早餐,但是在乡下,他总是拖到很晚,而且通常是在餐桌上立本书,一边看,一边悠闲地享用着早餐。但是打他遇见埃丝特后,他早上就不那么看得进书了。她的样子总是浮现在书页上,挥之不去。到最后,他终于明白:要摆平这件事,唯有和那个女孩本人一起面对。

烟抽完了,刚好可以去奥顿买些烟回来。埃丝特告诉过他的,她姑妈的店里什么都有,也有烟卖。村子的街道挺宽,在村头的几户人家中他找到了那个邮政点。屋子的前面是一个小花园,里面栽了各种以前很流行的鲜花,绚丽夺目;旁边的大花园里种了不少苹果树、树莓和醋栗,一张长条凳上摆着六个蜂箱,上面用茅草盖着。小店向外凸出的窗户有一部分被百叶窗遮着。不过,透过下边的窗格仍然可以看到里面摆着的各种各样的商品,有柠檬、一绞绞纱线、缀在蓝色卡片上的白色亚麻纽扣、甜筒、陶制的长烟斗和烟灰缸。一面墙上钉着一只邮箱,投递口开得又窄又低。门的上方悬吊着一块搪瓷铁皮的标记牌,白底黑字写着“邮票及汇兑点”。

商店里面光线很暗,十分凉爽。透过后面的那扇玻璃门可以看到里面的小客厅。把视线收回往外看,透过一扇矮矮的方格窗户,可以看见外面阳光灿烂。阳光下映出两个女人的头部剪影:未加梳理的是年轻的埃丝特,他昨天才见过面的;另一个轮廓清瘦的是埃丝特的姑妈,戴着一顶喇叭帽。

听到门铃声,埃丝特的姑妈放下手中的活儿,起身过来看客人要些什么。但是,那个女孩也跟了过来,虽不说话,眼睛里却充满了柔情,一根手指抵着笑意盈盈的嘴唇。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她姑妈有些不满地问道:“埃丝特,你来干什么?回去做你的针线活儿。”

埃丝特背着她姑妈给这位年轻男子打了个暗号,然后悄悄地溜到旁边的花园去了。威洛比买完东西后在花园里见到了她。她从女贞树的篱笆上探过身子,趁威洛比路过拦住了他。

“姑妈是个老古板,”她抱歉地说道,“我想,如果可以,她是绝对不会让我跟别人说话的。”

“那你昨晚回家没事吧?”威洛比问道,“你姑妈说了你什么没有?”

“噢,她问我去哪里了,我就跟她乱撒谎。”说到这儿,凭女人的直觉,埃丝特意识到这样说会留下不好的印象,于是急忙补充道,“她对我太苛刻了。我哪敢告诉她我和一个绅士在一起,不然她再也不会让我单独外出了。”

“那现在每个晚上应该都能在台阶那里找到你喽?”威洛比问得有些傻,因为他其实不怎么在乎自己是否还能和她再见面。现在他确实见到她了,一想到自己竟然一整个早上都在想她,他就觉得惊讶。但是,她应答得那么急切,也确实使他格外高兴。

“今天晚上我不能来啦,真倒霉!今天是星期四,这儿的店铺周四下午五点关门,我得陪我姑妈。但是明天呢?我明天可以去那儿。你会来吧?”

“埃丝特!”姑妈从一排树莓丛中走过来,生气地朝她吼道。她姑妈就是这样的人:从来都不知道变通,就认死理。“你究竟在想什么?有你这样缠着这位绅士的吗?”语气中充满了乡下人对“绅士”的刻意恭维,但她对自己的侄女却一点也不客气。她赶她侄女走的时候,威洛比听到了她说,“不许你把伦敦的那种风气也带到这儿来。”

从埃丝特太过友好的眼神中解脱出来,他并没有为此感到有什么遗憾。整个晚上他都在看书,心情愉快。这一次,他终于将她忘了个干净。

尽管第二天早上最先想起的还是她,但他还是决定笑笑算了,不再见她,才是明智的。然而,到了晚饭时分,他突然觉得这一天好漫长;为什么就不可以见她一面呢?到了喝茶的时候,谨慎重新占了上风——不,他才不会去。接着,他急急忙忙喝完茶,就动身往台阶那儿赶了。

埃丝特在等他。她的脸颊因为期待焕发出一种别样的神采,棕红色的头发处处都闪耀着金光,好看极了。他忍不住欣赏起来:她的头发像波浪一样卷起来,显得活力十足;后颈上的小卷发,密密麻麻,仿佛羊羔身上的绒毛。脖子这儿如凝脂般光滑,也很好看。看到他来了,她两眼熠熠闪亮,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不得不承认,埃丝特确实长得不错而且还招人喜爱。

他提议往前走,去右边的小灌木丛,那儿一般很少有人经过,不用担心会被打搅。威洛比坐在一棵倒下的树干上,开始逗她,尽说些无聊的套话,这种话在“上流阶层”中就是调情。他只是想让自己显得平易近人,而且他也喜欢这样打发时间。但是,埃丝特却误会了他的意思。

威洛比的手放在膝盖上,手心朝下。埃丝特注意到了他戴在小指上的一枚戒指,于是伸出手去抓。

“好有意思的戒指!”她说道,“能让我看看吗?”

不想让她碰到自己以免尴尬,他把戒指摘下来,给她仔细瞧瞧。

“这颗丑陋的深绿色石头是什么?”她问道。

“缠丝玛瑙。”

“有什么用吗?”她一边问,一边把玩着戒指。

“是一枚图章戒指,给信封加封印的。”

“上面刻有国王头像般的东西,还有一些文字,只是我看不明白。”

“这不是国王的头像,尽管头上戴着个王冠。”威洛比解释道,“那是一位萨拉森人(1)的半身像,好几百年前我的祖先曾经在圣地和他们开过战。外面这一圈文字是我们的座右铭,‘Vertue vauncet’意思是美德至上。”

威洛比在讲述这段家族历史的时候可能是显露出了一副尊贵自豪的样子,因为埃丝特忍不住笑出声来,这让他大为光火。当女孩装着要把戒指戴在自己的手指上,向他问道,“能留给我吗?”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特别难看。

“我只是开个玩笑!”埃丝特急忙解释,然后把戒指还给了他。但是,他已经兴致全无。他不想再接着这样东拉西扯地聊下去了,便说该走了。他一边走一边气恼地挥着手中的藤杖,身边的花花草草可都遭了殃。埃丝特走在他的旁边,一声不吭,这让他很快察觉到气氛不对。他开始为自己的失态感到羞愧不已。

“好了,到了你回家的路了。”他尽量表现得友好。“再见,不管怎样今晚过得很愉快。在林子里聊得开心吧,嗯?”

看着她那双温柔的眼睛噙满泪水,听到她答话时充满真情的声音,他大吃一惊。“刚刚在林子里真的很开心,然后你就变成这样了。我做了什么让你生气?告诉我你原谅我了,说!”

“真是个小傻瓜!”威洛比说道,一点儿脾气都没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好了,再见!”然后,他像傻子一样吻了她。

第二天早上,想起自己昨天给了她一吻,他就痛恨自己真是愚蠢,悔之不已。他心里有些忐忑,疑神疑鬼,就怕埃丝特会误解他,并想得太多,而生出些绝不可能实现的盼头。罢了,还是不要再见她的好。因为他自己也承认,尽管他并非十分喜欢她,甚至还对她有些畏惧,但她还是有她吸引人的地方——是她那双乌黑大胆的眼睛吗?还是那对动人的红唇?——这些可能还会让他做出更大的傻事来。

因此,一连两个晚上,埃丝特等他无果。到了第三天晚上,他勉强宽慰自己,到了这个时候,埃丝特说不定早已将她的感情转移到别人身上去了。

今天是星期六,是他离开城市来到这里的第二个星期六。白天他在农场四处转悠,一会儿对着一群猪发愣,一会儿又去查看家畜进食,下午的时候还去帮人家挤牛奶。到了晚上,威洛比把烟斗装满烟草,来到西门那儿,久久地倚在门上,看落日中云兴霞蔚,叹人世间儿女情长。

他看到晚霞从金黄变成猩红,又从猩红变成深红,最后消失在暗紫色的礁石和岛屿之下。就在这时,他突然意识到身边有人,一转身,看到埃丝特就站在他旁边,眼里充满了渴望和愤怒。

“你为什么没有再去台阶那儿了?”她问道,“你答应说肯定会来,但你根本没来。你为什么不守诺言?为什么?为什么?”她不停地追问,而威洛比始终没有回答,气得她直跺脚。

他能怎么说?告诉她她没有权利像这样跟踪他;还是跟她实话实说,很遗憾,但说真的,看到她他还是有那么些高兴的。

“也许你根本就不在乎我了?”她说道,“既然如此,那你当时为什么要吻我?”

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威洛比自己也搞不懂当时怎么会那么蠢,但是,男人就是这样的,口是心非。要说他一点都不想再吻她,那也不对。他看着埃丝特,她却突然倒在他脚下的篱笆埂上,泪流满面。她并未以手掩面,而是把一边脸颊贴在草地上,眼泪哗哗直流。威洛比看到干涸的土地浸了她的泪水,颜色变深了,变得湿润了。这是他第一次见识到埃丝特哭泣的力量,令他大为苦恼。他从没见过有谁可以哭成那样,以前竟然还不相信有这种可能。当然他也很担心,害怕房子里的人会注意到她。他打开了门。“埃丝特!”他央求道,“不要哭了。来,听话,我们不呆在这儿,出去好好说。”

她两眼含泪,路也看不清,走得跌跌撞撞,他不得不扶着她。两人来到一块玉米地,沿着田边狭窄的草径,走进灌木篱笆的阴影里。

“你究竟在哭什么?就因为两天没见我吗?”他开口问道,“为什么,埃丝特,我们才刚认识而已。等回到家过上一两个礼拜,我们可能连对方的名字都记不起来。”

埃丝特还不时地抽噎着,但泪水终于止住了。听他说起回家,于是她说:“你说起家来倒是轻松。我想,你已经有个像样的家了吧?但是我呢?我的家就像一个地狱,除了争吵和咒骂,什么都没有。我爸爸老是打我们,不管他醉没醉。就是这样的!”看到威洛比脸上流露出愤慨的神情,她不失时机地又说了一遍:“在来这儿之前,即便我再怎么不舒服,他照样打我。你可以看我的手臂,现在都还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结识你之后,我现在再也不想回到那儿去了!回去只会比以前更糟。我受不了,我也不会再受那份罪了!我发誓,不管用什么办法,要么结束那样的生活,要么结束我自己!”

“但是,可怜的埃丝特,我怎么帮你呢?我又能做些什么呢?”威洛比说道。他被深深地触动了,他对她的父亲乃至整个让女人受苦的世界都充满了愤怒。虽然他曾经栽在一个女人手里,饱受折磨,但这并没有使他狠下心来,反而变得更加心软了。然而他同时也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处境大大不妙。内心有个声音催促他赶紧离开,溜之大吉,哪怕显得心狠也好,荒唐也罢。因此,当看到路上有一个榆树坑的时候,他如释重负。他终于可以趁机把手从她的手里抽回来,因为他们只能分开走才能绕过去。

埃丝特先行一步,站定。然后她突然转过身来面朝着他,两手一伸,她和他的脸挨得很近。

“你一点也不在乎我吗?”她眼巴巴地看着他说。他一下子神魂颠倒,不能自持。他再次亲吻了她,把她搂在怀里,吻了一遍又一遍,所有的后果都被抛诸脑后。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站在了最后一道门旁边。过了这道门,就是通往奥顿的路了。一个声音在他内心不停地大声疾呼,要他想想这样做的后果。

“你知道我年薪才一百三十英镑吗?”他对她说,“你如果嫁给我,将来日子绝不会过得太好。”

事实上,他这是在主动许诺她婚姻。就一般人而言,这样做看起来一定难以置信,也没必要。但威洛比此时伤心不已,追悔莫及。对他来说,这似乎是唯一可能的补救方法。

一阵狂喜瞬间蹿上埃丝特心头。

“没关系,我很会过日子的。”她自信满满地说,心里却暗暗打定主意,一结婚,她就要给自己买一条黑色毛皮长围巾,这是她去年冬天一直想买的东西。

假期剩下的时日里,威洛比都在和埃丝特一起仔细考虑和筹划着两人各自返回伦敦的各种细节,需要注意保密的地方、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以及在宁静的郊区安家的事宜。威洛比的安排进展得非常顺利。从他第一次见到埃丝特的那天算起,不到五个星期,他俩便在一个上午以夫妻的身份走出了海贝里的教堂。时值九月,秋高气爽,大街上阳光普照,威洛比精神抖擞,无所顾忌,甚至在路人冷漠的脸上他也能看到自己的快乐。尽管没有人为他们举行结婚仪式,他还是为自己好好地祝贺了一番。至于那天的埃丝特,只要一歇下来,她就会开心地笑个不停。

三个月以后,威洛比在一个朋友家吃晚餐。时针快要指向十点的时候,威洛比已经是坐立不安了。看着客人着急回家的样子,主人也不便挽留,于是站起来和他道别。

“看来,婚姻是非常成功的制度。”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看你这样子,弄得我也想结婚了。老实交代,你整晚心思都在家里吧。”

听到这话,威洛比的脸红到了耳根子,不过他没有否认。

对方大笑。“这也无可厚非,”他继续说道,“毕竟,你们才刚刚度完蜜月。”

威洛比礼节性地微微一笑,在心里默默盘算了一阵才回答:“确切地说,我结婚已经有三个月零三天了。”然后,两人说了一些有关下次见面的话,就握手道别了——这位年轻的丈夫要走二十分钟的路回家,而他那位年轻的朋友就要靠看书和抽烟来打发夜晚剩下的时间了。

现在是十二月份,下了一天的雨后,晚上终于天气放晴,但却寒气逼人。人行道上已经结了一层霜。威洛比的脚步落在石子上发出的清脆声音,在空荡荡的城郊街道上回响。头顶上遥远的天空黑幽幽的一片,繁星点点。往西走时,他看到壁宿二星此刻正悬挂在圣约翰教堂细长的塔顶上,就像字母“i”上的一点。但是他对周围的世界毫无感觉,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就像朋友推测的那样,他满脑子都是他的妻子。埃丝特的脸庞总是浮现在他眼前,她的声音总是萦绕在他耳边,他的世界里只有她。然而,就在四个月前,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她,也没有听说过她的名字。这就是奇妙之所在——到十二月,他发现自己成为了一个女人的丈夫,这个女人什么都得靠他,他不光要供她吃、供她穿、供她住,还要为她拼现在的幸福,保将来的安逸;而就在刚刚过去的七月,他本人都只不过是一个大男孩。那时候,他什么都不用操心,要发愁的也只是决定该去哪里度过他为期三周的年假。

但是,让人成熟的不是岁月,而是经历。威洛比尽管才二十六岁,可在他的记忆中,青春就像是已经失去的伙伴,无法挽回。那些隐约的、迷人的希望现在都已然化作无法改变的事实,曾经的年少轻狂现在都已是过眼烟云,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牵挂,而所有这一切或许都与美好的婚姻息息相关。

到了他住的那条街上,他的脚步不由自主地放慢。隔着一段距离,他放眼望去,找到了埃丝特那个房间的窗户,她在等他。透过软百叶窗帘那几块破叶片,可以看到房间里煤气灯照射出的黄色亮光。楼下的客厅一片漆黑,门厅上也熄了灯,不用想女房东已经睡了。他有些担心,路过最后一盏街灯的时候,他看了看手表,确定才十点十分,这才宽下心来。他用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摸黑挂好帽子和外套之后,再摸索着爬上楼,打开了二楼起居室的门。

房子中央摆了一张桌子,旁边坐着他的妻子,胳膊肘撑在桌上,两手插在乱糟糟的头发里,面前铺着一张皱巴巴的报纸,那是昨天的报纸。看起来,她似乎对报纸上的内容很感兴趣,威洛比进来的时候她都不理不睬。在她周围是餐后还没清理的东西:溢出来的茶水,面包屑,还有盘子上的碎蛋壳。就是这些小事让威洛比颇为恼火,他的妻子吃鸡蛋时总是执意将蛋杯倒置在桌布上,再用勺子使劲将蛋壳敲碎在盘子里。

屋里乱七八糟的,让人看起来很不舒服。燃烧的煤气吊灯灯头调得太高,长长的火舌发出咝咝的声音。刚添过一铲煤屑,炉火冒着丝丝青烟。一大堆煤灰和煤渣乱丢在壁炉边。炉子前面的地毯上,一双便靴一直扔在那儿,上面都结了干干的泥块。壁炉台上放着卧房用的烛台,周围摆着一堆和那儿毫不相干的东西。总之,家里的每一样家具都摆得不是地方,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尽管眼前这一切不堪入目,但威洛比还是和和气气地说:“埃丝特,我还不算太晚吧?但愿你一个人在家没觉得无聊。”接着,他把没回家的原因又解释了一遍,说他遇到了多年没见的朋友,这个朋友非留他在家吃饭不可。

他妻子装着没有听到,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报纸。

“你肯定收到我发的电报了,”威洛比继续说道,“没有等我吧?”

听到这儿,她把报纸用力揉成一团,扔了出去。她抬起头来,脸上燃着怒火,黑漆漆的双眼死死盯着他,射出愠怒的光芒。

“我怎么没等你啦!”她哭喊道,“等到快八点钟才收到你那封破电报!我想这就是你所谓的‘绅士’作风吧,把你妻子一个人留在家里,自己却和一帮狐朋狗友在外面逍遥快活?”

埃丝特就爱生气,气一来,就会用“绅士”这个字眼来奚落他,尽管这恰恰是别的时候她最喜欢威洛比的地方。但是,今天晚上,一想到威洛比只顾着自己快活而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她就怒火中烧;一想到他可能在外头跟别的女人厮混,她又心生恐惧。

听到这番嘲讽,威洛比也只好听之任之。他现在做什么都无法阻止这场暴风雨。不管他说什么,只会让埃丝特歪曲误解,越发不可收拾。但是,以往的惨痛教训也使他明白,想要用沉默来逃避问题,那只会更加要命。像她现在这个样子,最好的办法就是火上浇油。大火猛烈燃烧过后,才能最快熄灭。

于是,他好话说尽,而埃丝特接过话头,曲解一通,然后对他冷嘲热讽,恶言相向。她责怪他不再关心她了,埋怨他的家庭对她的婚姻毫不在意,最后又数落起女房东的傲慢无礼,说她那天早上竟然对她说她同情“可怜的威洛比先生”,并且拒绝出去买鲱鱼给埃丝特做午间正餐。

从她跟威洛比第一次见面起,这些侮辱之言、抱怨之辞,真的也好,假的也罢,她总是唠叨来唠叨去,到后来无不可以脱口而出,张口就来。除去今天刚受的气不算,威洛比已经听她这么从头到尾不知说了多少遍了。

看着她生气的样子,他想起了以前,那时他觉得她真漂亮:乱蓬蓬的棕色头发,深色的皮肤,还有那丰满红唇。他陷入了沉思……他告诉自己,爱一个女人,不一定非要她漂亮不可……

此时,埃丝特心中的怒火燃到极点,紧绷的神经再也受不住了。她突然啜泣起来,眼泪直流,开始了她的拿手好戏。转眼间,她已是泪流满面,大颗大颗的泪水顺着脸颊滚滚而下,落在桌子上,大腿上,地板上,声声入耳。以前,看到她这样泪如雨下的样子,威洛比还觉得不可思议,现在他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但是,心中所剩无几的绅士风范却让他无法对一个哭泣的女人坐视不理,他只有想方设法来安慰她。和往常每次都一样,在他百般央求之下埃丝特终于平静下来。她渐渐收住眼泪,脸上开始露出一丝愧疚,她希望威洛比别往心里去。说着,她吻了吻他,算是和解了,接着便缠着他,非要他说清楚有多爱她。威洛比实在是忍无可忍,他宁愿面对她发飙的样子。“你不爱我了?”她问道,“你肯定不爱我了?”她又重复道。没办法,他只好发誓说他爱她,到后来,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虽然对他的回答不是太满意,但她确实是气得筋疲力尽了,又或许是看到他憔悴的面容动了恻隐之心,终于,她同意饶过他。只是,他接下来要干什么呢?她心生疑问。写他那些毫无价值的小说吗?罢了,只要他答应最迟不超过半个小时就过来睡觉——这点时间也就够他抽完一斗烟。

威洛比答应了。只要能给他半个小时的安宁和独处,他什么都可以答应。埃丝特去摸被她踢到桌子下面的拖鞋,她在火柴盒上刮了四五根火柴,刮一根扔一根,最后才把蜡烛点着。然后又坐下来,注视着灯罩玻璃上满是泪水的自己,她突然大笑起来。

“我这样子一定挺吓人的!”她一边不无得意地说着话,一边又将双手插进乱七八糟的卷发里往后理了理。然后,她一手斜举着蜡烛往威洛比脸上一个热吻;烛油从蜡烛上滑落,滴在了地毯上。就这样,她磨磨蹭蹭地走了出去,根本就没想着要把房门随手关上。

威洛比只好自己起身关上房门,他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埃丝特就做不出一件干净利落或是像样的事来。老天啊!他真的好烦,哪能静下心来写东西呢。他必须找点什么来宣泄他的烦躁,要么撕点什么,要么修点什么。他开始整理房间,可没等他真正动起手来,一阵反感涌上心头。这样做有什么用呢?到了明天还不是一样的乱七八糟。不管做什么,一切都是徒劳。他坐在桌旁,双手抱头。

往事如画般一一呈现在他的脑海:最先浮现在眼前的是他的少年时代。他又看到了那栋老房子,那里的一砖一瓦对他来说就如自己的名字一般熟悉;他完全能想出那些名贵的旧家具的样子,并把它们一一摆放在原先的位置。那些椅子,铺着褪了色的乌得勒支丝绒垫(2),他用稚嫩的手指从那粗糙的垫子上再一次轻轻拂过;他又闻到了从客厅窗外吹进来的白色丁香花散发的浓郁芬芳。女人们知书达理,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高雅别致,挂上几幅名画,摆上几部经典,这样赏心悦目的氛围,他又细细地体味了一番。然而,这个家在多年前就已经破碎,曾经熟悉的那些贵重物品早已流落八方,再也不可能重拾于家园了;至于那些仍然在世的近亲,都已经彻底疏远了。

接着进入脑海的是他那如梦般的初恋,那时他拜倒在诺拉·贝雷斯福德的石榴裙下,几近疯狂地迷恋着她,将其视为心中的偶像,赋予她所能想到的一切美好的品德和温柔的性格。即便到了今天,他的心中还留有一处神秘的圣地,那里仍然供奉着他年轻时代的完美女神,尽管他很久以前就意识到她和现实中的诺拉毫无相似之处。对那位现实中的诺拉,他已经再没有任何感觉了;她早已从他的生活和记忆中彻底淡出。但是,她对威洛比的影响,不管是好是坏,却始终存在,并一直影响着他的性格形成。直到今晚他才意识到,在决定他命运的诸多因素中,她过去待他的态度,其实是起着很大作用的。

再接下来,去年才发生的事飘然而至。真够奇怪的,比起其他那些往事,这些刚刚过去的事情似乎离他更加遥远。他只记得那时他特别强壮,很少生病,一天到晚快快乐乐的。他已经忘记了诺拉,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当中。他的品位明智而简单。他那几间配了家具的屋子,虽不亮堂,可他早已习惯,照样住得心满意足。俗话说得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在这里,他抽烟思考,求知探索;在这里,他遨游书海,放飞思想。无数次的回家冲动,引领他走出阴暗的街道,回到干净明亮的炉火边、清洁整齐的餐桌旁,享受着美好的夜晚。无数个夏日的黄昏,他都会对着敞开的窗户,凝视着邻居家的酸橙树,任思绪飞扬;那些躲在树枝深处的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好不快活。

他总是有许多的奇思妙想。他记得就是在那儿,在一个安静的夜晚,他把脑子里那些神奇的历险编成故事,投给杂志社,然后一次又一次地接到编辑的婉拒信;但也是在那儿,他收到了第一次出乎意料的成功的喜讯。那几间破旧、简陋的屋子里,留下了他所有最快乐的回忆。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成了明日黄花;连一刻稍稍放纵的心情都不复存在。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他的屋子,他都不能独享,它们同时也属于埃丝特。他之前摆在外面的大部分照片埃丝特都看不顺眼,于是全都收了起来。她厌恶读书。要是不经意在她面前打开书本,她会立刻喋喋不休起来,不管她之前有多沉默无语或是闷闷不乐。他只要读书给她听,她不是无药可救地哈欠连天,就是毫没缘由地哈哈大笑。一开始威洛比还想尝试改造她,并对此满怀希望。让爱你的女人变成你所希望的样子,这样的想法其实很自然。但是埃丝特根本就不求上进,对自己胸无点墨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对丈夫的好言相劝,她只会说她觉得自己的习惯一点也不比他的差;或者说,要是对她的发音听不入耳,他大可以不听,她这把年纪,总不可以再去上学吧。他彻底绝望。他甚至为之前的愚蠢想法感到丢人。他意识到,仅凭跟他呆在一起那么几周时间就想改变或者彻底根除多年乃至几代人所形成的影响,真是痴人说梦。

但是,他转而一想,又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件怪事:令他烦恼的不只是埃丝特的恶习,还有那些本身无可厚非的习惯。这些习惯他在别人身上从来都没有注意过,可一旦在埃丝特身上看到,就让他万分恼火。她的站姿、坐式、走路的姿态、双手抱胸的样子,他都不喜欢。像所有的情人一样,就算没有看到她,他也能时时感觉到她就在身边。也像所有的情人一样,他的眼睛跟随着她的一举一动,他的耳朵倾听着她的一腔一调。情人眼里出西施,但偏偏在威洛比这里,埃丝特的一切都让他感到心烦意乱。

这样有什么意义呢?今晚,异样的情绪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仔细想了想自己的处境:他,相当年轻,还只有二十六岁,就娶了埃丝特,有生之年都注定要和她生活在一起——二十年,四十年,也许五十年之久。每一天都将生活在她的世界里,面面相对,却不能心心相印,各自面对这混乱、忙碌而又冷漠的世界。表面上,他们靠得如此之近;而实际上,在所有那些创造美好生活的打拼中,他们又离得那般遥远。

威洛比一声长叹。他也许再也无法摆脱这个他不爱的女人,这个他从来没有爱过的女人;这一点他再清楚不过了。他对埃丝特曾经怀有的那种感觉,那种掺杂着被曲解的骑士精神和被纵容的虚荣心的奇怪感觉,早已消失殆尽。但是,她确实令他生出了感情,只是这是一份什么样的感情呢?他对她绝非无动于衷——没有一刻他可以说服自己对她漠不关心,也没有一刻他可以把她从自己的心中彻底驱逐。即使不在她的身边,他那双心灵的眼睛也会始终跟随着她,就像他眉毛下的那双眼睛无时无刻不落在她的身上一样。他对她的忠诚令人瞠目,对他来说,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他的生活就围绕着这个中心在转。

这意味着什么?能意味着什么?他痛苦地问自己。

突然,真相就像写在桌布上的字那样摆在他的面前,他的额头冒出一阵冷汗,手也变得冰凉。这个他为自己挑选的女人,好也罢,坏也罢,令他充满了激情,热血沸腾,可也像爱情本身一样,这种激情专横无比,压抑心灵……但是,当他意识到他有多么怨恨的时候,他头枕双臂,泪流满面。他的眼泪不像埃丝特那样说来就来,他的眼泪是在无比痛苦的懊恼中汹涌而出的。他追悔莫及。

朱湘军译

注释

(1)萨拉森人,中世纪基督教用语,指所有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阿拉伯人、突厥人、或其他人)。

(2)一种主要由棉和山羊毛组成的丝绒,通常用做家具的垫饰物。

无可挽回(短篇快看)(英汉对照) - 无可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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