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协会成立过程

第1章制定宗教信仰的政策

北京佛教界人士数百人,在广济寺举行隆重的欢迎大会,欢迎虚云和尚和圆瑛法师。

在欢迎大会上,虚云和尚应邀发表讲话,感谢中央和佛教界热诚相邀北上,表示要发大心为全国佛教协会成立,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报四恩。

李维汉将《中国佛教协会章程草案》呈送毛泽东审阅时,毛泽东阅批时加了“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一句话。

新中国成立初期,可谓是百废待兴,党对宗教问题也有一套较完善的政策。政策的法律基础是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在第五条规定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权。在“民族政策”说明时又进一步强调:

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

党在建国初期的宗教政策的着眼点,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和民族地区的稳定,因此许多政策是针对天主教、基督教和藏传佛教制定的。

1950年11月8日,西南军政委员会发布的进军西藏的布告指出:

我人民解放军入藏部队,为保障西藏人民信教自由,尊重西藏人民之风俗习惯,必须切实保护各地喇嘛寺庙。未经寺庙主持人许可,不得在寺庙驻军,不得损坏寺内之一切建筑、经典、佛像、法器等,不得干涉僧众举行宗教仪式。如有违犯,需加惩处。

1950年6月26日,周恩来在政务院第三十七次政务会议上讨论西北地区民族工作的“总结发言”中指出:

对于少数民族的宗教,我们现在也还不能提出改革的口号,以免引起人家的反感。对伊斯兰教,对喇嘛教,都应该尊重。

假如少数民族中有积极分子提出要改革,应该好言相劝,劝他们不要着急。这个问题现在还不能提,慢些改比快些改要妥当得多。

同时,对于汉民族地区的佛教问题也做出了一些规定。

1951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关于汉民族中佛教问题的指示》中指出:

广大佛教徒所崇拜之名山大寺及具有历史文物价值之寺庙,均需妥加保护,防止破坏,不可轻易占用。

一般庙宇,已无僧尼住持或住持僧尼自愿交出者,可由政府接管。在僧尼和寺庙较多的城市,需保留少数较大的寺庙,完全归僧尼使用,便于他们做佛事,使他们感到信仰自由确有保障。

当时,在政策的实际执行中还是出现不少偏差。

西北局在《西北局关于禁止拆寺庙毁神像的通报》中指出:

关于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中,保护文物古迹,虽经中央迭次指示,但仍未引起有些地区党政机关的重视,致使拆毁寺庙,破坏神像的事件接连发生。仅陕西即有扶风之法门寺、户县西焦将村之观音寺、渭南上太庄之柴兰寺等先后被破坏。

西北局还指出:

目前不少干部借口发展文教和社会公益事业,以强迫命令的方式拆寺庙毁神像,甚至限制宗教活动,鼓励僧尼还俗,毁坏法物经典,并以此作为“积极”与“进步”的表现。

这样做的结果,不但使我们脱离群众,而且影响所及,又加深了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对我党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怀疑,给匪特挑拨煽惑留下了空隙,使我们在政治上陷于被动。

当时,对佛教问题处理上的偏差造成了一定的社会问题,急需认真对待。

在建国初期,我国的宗教管理机构还不健全、力量还较薄弱,特别缺少懂业务的宗教、民族问题的干部,有些宗教内部的问题,政府和党的机构又不能直接干涉。

因此,中国佛教协会的成立正是时代所需。

第2章筹备佛教协会组织

中国佛教协会是经过毛泽东和党中央批准,在中央宣传部、统战部具体领导下发起筹备的。

1952年,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关于成立佛教协会的指示》中,指出:

兹将中央宣传部、统战部11月13日关于成立中国佛教协会筹备处,及举行汉族地区佛教问题座谈会,向毛主席和中央的请示报告发给你们。

此项请示已经主席批准,望即参照办理。

经党中央批准后,组织筹备中国佛教协会的工作开始了。

在新中国成立后,被尊称为“近代禅宗泰斗”高僧虚云和尚就一直在考虑,全国佛教徒应该加强团结,成立一个组织。

当时,北京、上海等地的不少佛教界人士也有这种想法。

1952年春,当时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的李济深和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陈铭枢等,以及北京、天津等的佛教弟子先后致信虚云和尚,礼请他到北京筹备成立全国佛教组织。

同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宗教部门也都先后派人邀请虚云和尚来北京。因此,虚云和尚虽然当时正在生病,但是,他还是决定抱病来北京。

1952年5月10日,虚云和尚一行离开韶关北上。9月17日,虚云和尚到达北京。

与此同时,被邀请的还有著名的爱国、爱教、爱和平的高僧圆瑛法师。

早在1914年,圆瑛法师就当选为中华佛教总会参议长。1928年,被选为中国佛教会会长,并连任7届,成为中国佛教界的领袖人物。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大师义愤填膺,以全国佛教会主席名义致书日本佛教界,谴责日本军国主义者,要求日本佛教徒发扬佛陀的慈悲救世精神,制止本国的侵略行径,维护东亚和世界和平。

1937年芦沟桥事变后,圆瑛法师召开中国佛教会理监事紧急会议,号召全国佛教徒参加抗日救国工作,并担任中国佛教会灾区救护团团长,召集佛教青年,组织僧侣救护队,积极进行救护抗日伤员工作。

此后,圆瑛法师又相继在汉口和宁波成立了第二与第三僧侣救护队,与当地军民一道,并肩作战,投入到轰轰烈烈的抗日救亡运动当中。

当救护队、医院和收容所的经费发生困难时,他便携带其随侍弟子明汤一起去南洋募款,发动“1元钱救国运动”,得到了爱国华侨与华裔的热烈响应,到1939年止,总计募得10万多元,并陆续汇往上海,充当抗战经费。他们的爱国行动,受到国内外所有热爱和平的友好人士赞扬。

1939年9月1日,圆瑛法师因积极响应抗日,被日本宪兵逮捕,投进监狱。在狱中,他虽然遭受了敌人的严刑拷打和威逼利诱,但是,争始终保持了一个爱国僧侣的崇高气节与坚强意志,决不向敌人屈服,取得了斗争的最后胜利,终于获释出狱。

1952年9月,在出席北京召开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期间,圆瑛法师发表了《佛教徒团结起来,争取和平,保卫和平》、《爱教必须爱国》、《我们获得了真正的宗教自由》等讲话,向世界宣布,中国佛教徒拥护世界和平,热爱自己的祖国。

1952年9月25日,北京佛教界人士数百人,在广济寺举行隆重的欢迎大会,欢迎虚云和尚和圆瑛法师。

在欢迎大会上,虚云和尚应邀发表讲话,感谢中央和佛教界热诚相邀北上,表示要发大心为全国佛教协会成立,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报四恩。

1952年10月14日,当时的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于召集政府副主席李济深、佛教界高僧虚云、圆瑛等人在北京广济寺召开佛教协会发起座谈会。

在会上,李维汉解释了党的宗教政策,号召佛教信徒分清敌我,为保卫祖国和世界和平及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努力。

在会上,经过参加会议的人员选定,由赵朴初、巨赞、周叔迦、郭朋、何成湘、赵范组成联络小组,负责中国佛教协会的初步的准备工作。

在会后,李维汉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中央领导毛泽东和周恩来作了详细的汇报,并得到他们的批准。

然后,联络小组提出:由佛教界高僧虚云、喜饶嘉措、内蒙古甘州寺大活佛噶喇藏、五台山扎萨喇嘛罗桑巴桑、西藏致敬团团长柳霞·土登塔巴、扎什伦布寺大堪布丹巴日杰、西藏萨迦寺大卓巴多吉占东和圆瑛、能海、巨赞、法尊法师,以及赵朴初、吕澄、周叔迦、陈铭枢、董鲁安、叶恭绰、林志钧、向达、郭朋等佛教界人士共20人,为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人。他们起草了发起报告。

中国佛教协会发起报告上报中央后,经习仲勋、李维汉与邓小平商定同意,决定召开发起人会议。

第3章召开佛教协会发起会议

在党中央、中央人民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佛教界知名的长老、居士多次会谈商讨下,1952年11月4日至5日,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人会议在北京召开。

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人会议包括汉族、藏族、蒙族、苗族4个民族和华东、中南、西南、华北、内蒙、西北、西藏7个地区的佛教界代表人物。

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人会议,详细研究了和讨论了发起组织中国佛教协会的宗旨、任务与组织等事宜。同时还座谈了有关佛教本身的一些重要问题,取得了一致的意见。

会议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书》。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人民的解放,给予了中国佛教以涤瑕荡垢,重见光明的机会。

3年来,人民中国的一切,是值得佛教徒热情歌颂的。

我们歌颂广大地区经济改革的成就,使佛教徒不再为封建经济所束缚,而得以恢复持戒精进的生活;我们歌颂镇压反革命,尤其取缔反动会道门的胜利,使佛教徒得以分清邪正,警惕阴谋而护持宗教的纯洁;我们歌颂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运动,使佛教徒有了报国土恩、报众生恩的殊胜因缘;我们歌颂宗教信仰自由之,日益得到切实而周到的保护。我们歌颂民族政策之正确而完善的执行,使所有信仰佛教的各民族兄弟们都能够在这一友爱的大家庭中和衷共济,弘法利生。

我们歌颂这一切;我们感谢这一切的领导者,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同时我们也引以自庆,因为佛教徒在这一切成就中,也贡献了一部分的力量。

为了更进一步发挥我们的力量以迎接我国即将开始的大规模建设,和继续加强保卫世界和平运动,我们感觉到需要一个联系全国佛教徒的组织,而且我们认为在今天的因缘,已经成熟。

因此,我们发起组织中国佛教协会,以团结佛教徒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参加爱护祖国、保卫世界和平的运动,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与各地佛教徒联系协进弘法利生事业。我们已于11月5日在北京举行了发起人会议,准备在适当时期召开成立会,邀请各方面佛教人士参加。并决定先行设立筹备处负责与各方面联系协商及其他有关的筹备工作。

我们相信我们的发起,将会得到各地佛教同仁的同情和协助。我们诚恳地企盼着诸方大德的指教。

发起人:虚云、喜饶嘉措、噶喇藏、圆瑛、柳霞·土登塔巴、丹巴日杰、罗桑巴桑、多吉占东、能海、法尊、巨赞、陈铭枢、吕澄、赵朴初。

发起人会议还决定成立中国佛教协会筹备处,一致推定赵朴初、柳霞·土登塔巴、丹巴日杰、巨赞、周叔迦、郭朋、李一平为筹备处人员,并邀请全国政治协商会议民族事务委员会赵范委员和政务院宗教事务处何成湘处长等9人组成筹备处。

由赵朴初任主任,从事筹备召开成立会的工作。

这次会议一致决定,于1953年阴历四月初八,即释迦牟尼诞辰纪念日,召开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

《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书》和发起新闻,经习仲勋、李维汉核送邓小平审订后,交新华社公开发布。

当时,李维汉将《中国佛教协会章程草案》呈送毛泽东审阅时,毛泽东阅批时加了“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一句话。

从此,在《中国佛教协会章程》中也一直保留了“发扬佛教优良传统”这句话。

中国佛教协会筹备处成立后,做了下列各项工作:

中国佛教协会筹备处和各地区进行联系,调查情况。全国29个省及10个直辖市的佛教四众,提供了教务上的意见,先后收到建议、意见、提案等共200多件,筹备处进行分类整理,推定15位代表组成委员会,进行审查。

中国佛教协会筹备处商定了邀请出席成立会议的代表名单,根据发起人会议所决定的照顾地区、民族、宗派的原则,一部分由发起人提名,或各方的“大德”提名,一部分由各地佛教界介绍,经过各地方有关部门和佛教界协商,再由筹备处扩大会议作最后决定。

此次邀请出席成立会议的各民族、各地区、各宗派的代表共141人。

中国佛教协会筹备处拟定了中国佛教协会章程草案;准备了成立大会必要的组织工作和事务工作;还处理了各地教徒的来信。

经过半年的筹备,决定在1953年5月30日至6月3日,在北京举行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议。

第4章举行汉族佛教座谈会

在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人会议结束以后,在1952年11月6日,由何成湘、赵范于举行了“汉民族地区佛教问题座谈会”,这次会议也是中国佛教协会成立过程的一个重要的、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

在这次会议上,各方面取得了几点共识:

关于僧尼的生活问题:僧尼是宗教职业者,除靠做佛事及管理寺庙和佛教文物取得报酬外,还可以自由从事各种正当的社会职业。关于僧尼参加劳动问题,在城市中应以组织生产合作社为主,在乡村中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在山上应以协助政府造林护林为主。年老残废、没有生产能力的僧尼,政府予以救济;从事劳动的僧尼应照顾没有生产能力的僧尼。

关于寺庙产权问题:寺庙为社会所公有,僧尼一般有使用权,但不论僧尼或佛教团体均无处理寺庙财产权。如确系私人出资修建或购置的小庙,仍可归私人所有。

关于佛教文物的保管问题:调查全国应当保存的佛教文物,避免在保管上有遗漏;培养保管佛教文物的干部;在整修寺庙和佛教文物时,要有内行人参加指导,以免在整修时失去佛教艺术的特点。整修时尽可能保持原状,必须防止过分浪费。

关于僧尼戒律清规问题:戒律清规为佛教内部的事情,政府不予干涉,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政府可予以适当的帮助,以便获得合理的解决。

汉民族地区佛教问题座谈会和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发起人会议,同样都是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议的重要的前期准备工作,而且在这个会议上解决了一些困扰当时佛教界的重大问题。

《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关于成立佛教协会的指示》在党内作了传达,这个指示成为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佛教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在这两次会议中,采取的协商、对话、交流的方式,也为党和政府领导佛教工作找到了比较民主的办法,中国佛教协会的成立,初步找到了僧尼教务自治的方式,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5章中国佛教协会正式成立

1953年5月30日至6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

来自全国西北、西南、东北、华东、中南、内蒙古以及西藏和云南边境地区,包括汉族、藏族、蒙族、满族、苗族、维吾尔族等7个民族的活佛、喇嘛、法师、居士代表120人出席了会议。

体现了广泛的代表性,也表明了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派佛教界空前的大团结。

在开幕式上,藏传佛教爱国高僧喜饶嘉措致开幕词。他说:

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议今天开幕了,我代表佛教协会筹备处,向远道而来的各位大德居士表示深切的敬意,并祝会议圆满成功。

大家都知道,中国佛教协会的成立,是中国佛教徒的一件大事。今天我们所以能够召集这样的盛会,是由于新中国的建立及其伟大的成就,是由于人民政府实现了毛主席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由于全国佛教徒在爱国主义的教育下形成的亲密团结。因之在这个会上,我们不能不深切的感谢共产党、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今后我们应紧密团结,热爱我们的祖国,为和平事业做更多的努力。

在会上,筹备处主任赵朴初居士向大会作了《中国佛教协会发起经过和筹备工作的报告》。他说:

在国家的民族平等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光辉照耀之下,全国信仰佛教的四众弟子,不管寺院制度生活习惯的不同,都能够在这一个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中亲密团结,改变了过去不相往来的情况;佛教徒的宗教生活得到了尊重与照顾;佛教徒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得到了提高;过去无论如何不可能达到的关于宗教信仰自由与权利的要求,已经得到了实现。使佛教徒在人民事业中获得了充分机会可以贡献自己的力量。

3年多以来,全国各地佛教徒积极参加了抗美援朝运动和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大大的提高了爱国主义的精神。在爱国运动中,订立了爱国公约,不少佛教徒参加了各种工作,而且不少人在工作中得到了表扬。有的寺庙当选为优抚工作模范,有的僧尼当选为冬季教师模范,在建设事业中,有的僧尼当选为水利模范、卫生模范等。

在民主建政事业中,全国各省市乃至一部分县的人民代表会议都有佛教徒参加。在少数民族地区,佛教徒参加政府领导工作,则是到处皆见之事。而一些城市的基层工作,也产生了不少的僧尼骨干分子,如北京各寺院僧尼参加各项基层工作的就有100多人。

在保卫世界和平运动中,佛教徒参加了保卫世界和平的签名运动,派代表出席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及维也纳的世界人民和平大会。

这样的情况,便为中国佛教协会的产生具备了条件。

赵朴初还报告了中国佛教协会的发起及筹备经过,并对筹备处起草章程时所提出的几个主要问题作了说明。

赵朴初还详细的指出了全国佛教徒今后努力的方向。他说:

今天,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团结所有四众佛教徒参加爱护祖国和保卫和平的运动。

佛教徒爱护祖国就必须广泛地组织共同纲领的学习和时事学习。只有进行学习,我们才能够提高认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利益众生;只有进行学习,我们才能够契理契机的弘扬佛法;只有进行学习,我们才能够分清邪正,保护宗教的纯洁,与全国人民结成牢固的爱国统一战线。

我们应当为继续加强抗美援朝运动而努力;我们应当在各个岗位上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民主建设和文化建设;我们应当积极保卫世界和平的斗争,反对侵略,反对美帝国主义发动新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拥护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争取全世界全人类的和平。

只有从不断的努力实践中,才能够真实发扬佛教徒爱国精神和积极救世的精神。此外,我们应当认识到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建设祖国与保卫世界和平而努力。

最后,赵朴初谈了如何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和佛教文物的调查和保护的问题。

在会上,虚云和尚提出三条提案:

1、汰除迷信外道渣滓,严戒律清规,以增大众信仰;2、进一步阐发教义和各宗精义,以彰明佛法真相;3、建议全国佛教徒,特别是出家僧众要图谋自力更生,倡导计劳受酬,以维护佛门根本。

这三条提案得到参会代表的赞同,得到会议的认真对待。

这次会议还听取了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汪锋作的时事报告,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到会讲了话。

会议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章程》和有关决议。在《章程》第二条规定中国佛教协会的性质是:

中国佛教徒的联合组织,其宗旨为:团结全国佛教徒,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参加爱护祖国及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联系各地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

会议推举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虚云、查干葛根为名誉会长;选举圆瑛法师为会长,喜饶嘉措大师、公德林·晋美吉村、能海、赵朴初、噶喇藏、祜巴、阿旺嘉措为副会长,赵朴初兼任秘书长,巨赞、周叔迦、郭朋为副秘书长。

1959年6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议圆满地结束。在会议闭幕式上,佛教界高僧能海法师作了闭幕词,他说:

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议的工作已经圆满地完成了。

在会议过程中,我们普遍地提高了认识,发扬了爱国主义精神,加强了政治责任感,明确了立场,整齐了步伐。这些方面的成就,为今后佛教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我们会议之所以获得成功,首先应当感谢毛主席、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正确的英明的领导,应当感谢中央各有关机关不倦的指导和大力的帮助,也应当感谢各地佛教人士热情的关怀和支持。

最后我代表全体代表向会议的全体工作同志们表示感谢。是他们的辛勤工作保证了会议的顺利进行。

各位法师,各位居士,我们要在此次会议的胜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加强爱国主义的学习,努力参加爱国运动和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实现为本会章程所规定的宗旨而奋斗。

从此,中国佛教协会作为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派佛教徒的的联合组织诞生了。

中国佛教协会的成立顺应了历史的需要。

通过中国佛教协会既可以表达佛教界的利益,党和政府又可以通过它实现对佛教界的管理,解决与佛教界的沟通问题。因此中国佛教协会是一个有生命力的组织。

事实证明,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为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各民族佛教徒共同建设祖国大家庭,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为发扬佛教的优良传统,推进全国佛教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起到了组织领导和规划协调的作用;也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国家繁荣、祖国统一、国际友好、世界和平做出积极的贡献。

佛陀盛世:中国佛教协会成立 - 第一卷协会成立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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