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许坡下尸

2020年10月24号,江州许坡桥下,镇派出所已经封锁小路,但由于昨晚下雨,不少痕迹还是被冲掉了。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大雨,中雨吧,连续下了一晚,影响还是挺大,华明跟罗文赶到现场的时候,雨早停了。

案发是这样的:许坡村是江州较为偏僻的一个村,许坡桥则是进村的一条河桥,只是小桥,一些不道德的村民还经常往下丢垃圾,污染了河流。当然那都不是重点!重点是……

嗯,没错,发现了一具很诡异的尸体……

先说说报案人吧!就是报警经过。报案的是一个瘸腿老汉,有六十了,经常外出捡垃圾。前面也说过了,一些不道德的村民会往许坡桥下扔垃圾,这没能引来环保部门,却引来了捡垃圾的瘸腿老汉。不过这次可大大的不同!瘸腿老汉是24号中午过来捡的垃圾,的确也捡到了几个空瓶,但接下来就吓坏了!瘸腿老汉都有些不敢回忆……

总之很瘆人!

尸体为男尸,被用塑料布包裹着扔下的,是黑色的工业塑料布,瘸腿老汉开始时还以为是什么大块的宝呢,事实上哪有宝啊!瘸腿老汉用随身携带的旧小刀想要割开包裹着工业塑料布的绳索,然后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

这一看,我的娘啊!瘸腿老汉都喊娘了,被吓成什么样可想而知!

工业塑料布里露出了个死人的脚,这是一起抛尸案,而且还是十分恶劣的抛尸案!

恶劣到什么程度?镇派出所的人发来了照片,死者头发被一顿乱剪,脸被毁容,面目全非!手也被刀割烧过!就是指纹的位置,但掌纹倒还算完整,总之凶手还是挺变态的,或者说残忍,不一定跟变态有关。

华明跟罗文开警车从市区赶到的时候,法医还没来,不过估计也快了。

这种案子镇派出所的民警肯定没法处理!所以华明他们支队很快便接手了。

法医学方面华明并不精通,罗文当然也是一样,不过基本的尸僵、尸斑还是会看的。尸体的尸僵还未到缓解阶段,说明死亡时间还没超过一天,也就是24小时内。至于准确的,还是等法医大人来吧!再说说尸斑,就是人死后由于血液循环停止在尸体低下部位坠积而成的紫红色斑块(也可能是别的颜色)。看这种斑块有什么用呢?就是判断尸体死后的姿势,其实也没多大用,至少在这起案件里判断这个用处真的不大,因为可能的原始尸斑经过一夜后已经彻底消失殆尽……

尸斑的判断在这起抛尸案里或许用处不大,不过华明以前碰过一起,尸斑的判断可帮了大忙!直接破案的那种。

那个时候华明还在羊城,是大四实习碰到的案子,也算是华明参与过的第一起命案。当然,只能说是间接参与,帮打个下手的。

华明那时跟着的是羊城白云区的大队长,刑侦科的。那个大队长姓林,叫林剑华,算是华明的第一个师傅吧,实践阶段的第一个师傅,学理论知识的那个时候不算。当然,不否认理论知识也很重要,这是基础。不过在警校学的理论知识主要还是普通刑侦,不包括法医学。事实上,资深的老刑警都算得上半个法医,华明的这位师傅就是如此。

或许是因为华明名字的开头对着别人名字的屁股吧!总之,林剑华对华明不错,的确教会了华明很多东西。

时间线先退回到2014年,那年华明在警校,大四,要实习了。华明跟着林剑华,然后突发了命案,林剑华负责前去处理,华明跟他屁股学习。

那个时候的华明也是天真啊!一口一个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什么“疑犯只可能在时间和空间上做文章”,学了点听上去高大上,实质上并无下沉接地的知识就洋洋得意,还想向老刑警们炫耀,等着前辈虚心问,什么叫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

唉!真是大白痴……

林剑华呢?因为非科班出身,他是真不懂什么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这个时候华明就得意了,哎呦,什么大队长?我干脆叫你小林吧!来来来,我给你解释一下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然后华明就开始背概念了,所谓的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讲述的是凡物体与物体之间发生接触后会存在物质的转移。它告诉我们,犯罪行为人只要实施犯罪行为,必然会在犯罪现场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被侵害客体及其周边环境,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遗留下痕迹。林剑华听后挠了挠头,这不是常识吗?华明一时语塞,好像的确是常识没错……

林剑华则咬烟大笑,别整那些没用的,干就对了!

到达现场后,死的是一个女人,在家里的床上被勒死的,但无性侵猥亵的痕迹,穿着衣服被勒死的。华明呢?这算是第一次见到尸体,不过倒能控制恐惧,主要是华明也没进屋,不,应该是那个房间,躺着尸体的房间华明没进,在外面客厅帮打下手这样子。当然,房间里的情况还是能通过客厅看到的。虽说是没性侵迹象,但好像进过贼,房内物品被翻过,保险箱是打开的,里面的现金已经不在。

再说回死者,死者正好四十,姓朱,羊城本地人,但没有孩子。她丈夫呢?她丈夫四十三,开了一家小型的货运公司,主要在广东跟湖南两地来回跑,算是个小老板了,雇了十几、二十个员工,有时候也会亲自开货车去送货,很勤快。哦,她丈夫姓李,叫李修国,外地人,湖南农村的,算是个上门女婿了,以前很穷,跟死者结婚后才留羊城,有了资本做小生意。后来的调查还发现,死者患有不孕不育,所以说没有孩子并不是丁克,是没有生育能力。

既然家里被翻过,而且后门勘察后也有发现被撬锁,华明当然认为是贼进屋,然后杀的人!总不能是李修国干的吧?他有不在场证明。

是的,不在场证明。法医对死者的死亡时间判断是昨晚十点半到十一点半间,而那个时候,李修国远在湖南的阴安县。嗯,就是运货途中,昨晚李修国连夜送货,据说是因为最近接单太多,忙不过来,所以李修国也有亲自跑,真是个勤快的好老板啊!而且,李修国的货车是有装监控探头的,对着的是驾驶位,铁一样的不在场证明了吧!

显然,根据时间跟空间上的整理判断,李修国完全可以被排除。总不能是雇凶杀妻吧?这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什么狗屁杀手!不可能有这种单子的啦……

林剑华呢?他后来走出房间,不,应该是允许华明进来观尸,然后笑着问华明看出端倪没?华明当然看出了啊!我眼瞎我就没看出啊,华明又搬出了时间跟空间上的理论,排除掉李修国,结论就是小偷进来被发现,然后恼羞成怒杀的人!

这个结论一出,不止林剑华,别的老刑警都笑了!法医也笑,华明一脸懵,我这么认真,你们笑什么啊你?林剑华叫华明再看仔细点,而且提醒:李修国昨天傍晚六点时,有开货车先到家附近,从家里运了个柜子上去,然后才送的货。

华明还是懵,那又怎么样?本来就是送货嘛,柜子也是货啊……

见华明还是没察觉出不对,林剑华又大笑,大声哈哈哈的,还拍华明后背,真讨厌!华明真摸不着头脑,难道我还不够严谨吗……

事实是,那时候的华明还真不严谨!什么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那只是常识,不需要专门拿出来显摆。至于所谓的时间跟空间,基本框罢了!是可以错开的。

怎么错开?林剑华叫华明观察尸体的下巴跟脚部,然后对比一下柜子。那个时候华明还没有尸斑的概念,当然还是懵!

后来林剑华一解释,华明终于明白!果然还是不能在前辈面前显摆……

唉,这脸打的真疼!但也值吧……

是第一堂课。

是的,华明犯了一个很低级的错误,那就是下意识地把发现尸体的地方跟发生凶案的地方等同了,事实上呢?完全是两码事!

因为尸斑对不上。

如果死者是在床上被勒死的,尸斑状态应该是躺式的,也就是坠积于后背。而真实的情况是,最初的尸斑出现在尸体的下巴跟脚部(李早上回家才改变尸体姿势,旧尸斑位置可视没消失)!躺着被杀的怎么可能会形成这种尸斑?明显不对啊!

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误导。不,其实是自以为是、本质上很笨的误导,可以说漏洞百出……

怎么说呢,反正骗那些来实习的新人可以,想骗老刑警,特别是林剑华这种十分资深的老刑警,那不可能!只是个笑话罢了。

华明现在早出新人村,坦白讲,在新人村时的一些囧事不是很想回忆,但的确学到了很多东西……

尸斑位置的不对跟柜子,凶手就是李修国了。可能林剑华第一眼看到尸体的那个时候就有了准确的判断,华明真的是……

唉,还是当回小弟乖乖听课吧!嗯,林大,您叫我小华就行,或者小明也可以……

我认了……

李修国的犯罪经过是这样的:首先,大概五六点的时候,给妻子偷偷下无味的安眠药,等到药效发作后,其实李修国仍不放心。这个丧心病狂的李修国,除了安眠药外还买了麻醉剂!同样给妻子注射一剂,然后封嘴捆绑,塞入了被专门改装过的柜子里。其次,还伪装了小偷撬锁乱翻的痕迹!简直坏透……这还是好老板吗?太阴险了!

李修国的诡计是这样的,把妻子麻痹塞入柜子后,再将柜子运上货车。柜子被专门处理过,有留孔呼吸。货车车厢内呢?也不是完全密闭的,不会导致缺氧死亡,不能死那么快。李修国的货车上的确有监控探头,但只对着驾驶位,并不对着装货的车厢,这就提供了一个方便,杀人的方便!

是的,晚上十一点到了湖南阴安县的服务区后,李修国再装模作样地下车,然后绕到货厢里,当然走进后会关死货厢门,再打开柜子,最后用绳索将里面还处于麻痹状态的妻子勒死!

也是可怜这位朱姓女士,太惨了!

之后就更不用说。送完货回来,李修国没把货车直接开回公司,又先开到家附近,把柜子运下来,当然也包括里面的尸体。柜子最后被李修国扔进了杂物间的角落,尸体则放上床,伪造在床上被勒死的假象,真的阴险啊!最后的最后,还主动报警……

是的,李修国个凶手就是报案人,说自己妻子在床上被杀,悲伤到就差没崩溃大哭,演技真好!华明那时还真被他骗过……

然而,百密只要有一疏,什么样的演技都没有用!更别提李修国不止一疏,太多了!只能骗骗小白……

李修国的整个犯罪过程都在力求错开时间和空间,以此制造不在场证明。事实上呢?时间跟空间只是基本框罢了!各中细节,比如尸斑这点,这类冷门知识李修国压根不懂!发现细节不对,你勉力制造的不在场证明自然就成了个笑话!

很多人以为基本框很重要,但事实上真的就只是张纸糊,找对点后,一捅便破!没什么支撑的。因为基本框跟基础是两码事。

一句话,不要用你的小聪明挑战我们的饭碗,你不配!

当然,打打小白的脸你还是配的……

哎呦,打轻点啊!真的不想回忆这种囧事……

除了尸斑外李修国还有别的漏洞吗?这里也顺便提提吧。其实李修国还是算得上聪明人的。比如开货车到家附近这点,为了昨晚的杀妻,硬是把这弄成了习惯!也是煞费苦心……

是的,据后来交代,李修国早在半年前就决定杀妻,但把货车开家附近,还是有些突兀吧?而且你个老板还亲自送货的,如果太突然,肯定会被怀疑。李修国怕被怀疑!所以提前半年养成了亲自送货的习惯,这个习惯是做给邻居看的!因为已成习惯,所以可以用勤快来解释。有时候会从家里搬些东西上车也是如此!先让你习惯了,然后你就不会怀疑!简直是煞费苦心中的煞费苦心……

不过华明的师傅林剑华可没那么容易糊弄!林剑华安排的走访审问非常详细,不给你留任何可能的死角。李修国开货车停家附近即使是习惯,那林剑华也查!结果是,李修国无法解释为什么要运柜子,假的解释被捅破后,柜子现在在哪也不肯说!林剑华呢?直接下命令去找,很快便在李修国的杂物间内找到了那个被改装过、能塞人进去的柜子。

找到柜子后,最初尸斑的形成就很好解释了。死者是蹲着被塞入柜子的,所以下巴跟脚部坠积出紫红色斑块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再说说撬锁跟翻东西这段。林剑华着重在这段教华明,就是你不能只注意表象,如果你发现一样证据,你要看看证据的外围是否自然,会不会是别人刻意误导你的?李修国确实是伪装了小偷撬锁进来偷东西的假象,但只要你仔细地去看,去勘察,你会发现,其实李修国更多的只是把东西弄乱而已!真正的小偷呢?真正的小偷不是这么翻的!

华明再次进房看,仔细看,还真是!比如一个抽屉,抽屉是打开的没错,里面乱确实也没错,但抽屉里有些小盒子还是合着的!如果真的是小偷,这些小盒子不是更该翻吗?事实是,李修国时间安排太紧!又要赶货、下药、撬锁又要搬柜找绳运尸,一堆乱七八糟的事!很难考虑全面,兼具所有细节……

说到细节,另外,足迹鉴定也不对。痕迹鉴定人员勘察完现场后发现,现场只有两个人的脚印!也就是李修国跟死者,哪有小偷啊?小偷总不能是飘来的吧……

所以说漏洞真的太多了!李修国高估了自己,却低估了警察,我们可不是吃干饭的!当然,小白有时候还是会找干饭吃的……

嗯,有得吃就先吃着,干饭也是饭……

含着泪吃吧!以后把能力提起来后再配菜……

哦,也说说李修国后来交代的动机吧。能有什么动机?觉得受辱了呗!是的,以前是上门女婿,开货车公司的钱也是老婆家给的。老婆,也就是死者爸妈后来患癌去世,但她还是控制着房产!事实上,货车公司的股份百分之九十都还握在死者朱女士的手里!本来就是一家刚达标准的小公司,你不参与具体管理还这么握股的,不是羞辱是什么?更别提还有不孕不育!李修国实在没法忍了!

正是因为这种无法忍耐,李修国决定冒险杀妻!然后再将财产据为所有。据为所有后再找个新的小老婆,岂不美哉?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李修国还是输给了天,输给了疏而不漏的法网,输给了林剑华。

说到底,其实还是输给了自己!输给了自己膨胀的欲望,然后才做出了这种不可挽回的傻事,难道不是吗?

一般来讲,罪犯跟警方间的博弈本就不公平。罪犯有的只是先发优势,就是你杀人的时候警方总不能秒到阻止吧?杀人后到被发现,是需要过程的,这个就叫先发优势了。然后呢?你认为有个先发优势就能糊弄所有人了?不不,想都别想!因为警方的后发优势更大,大到你难以想象!是的,警方后发所能动用的资源无比庞大,能将你的先发优势生生碾平!比如天网系统等等,你将面对全市,甚至是全省全国最优秀的脑袋!那些最优秀的刑侦人员,最优秀的法医,最优秀的画像师,你一个人怎么比?几乎没法比啊!所以说,人呢,还是听话点好,不要总想着犯不犯罪的。因为,只要控制了心魔,什么最优秀的警察跟法医关我毛事!我可没惹你诶……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极少数罪犯还真能把先发优势一直保持到底!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南大碎尸了!真的一丁点儿证据都不留,由于时间久远,画像也没用……

真的太久远了!

如果是现在的话,华明想,即使是南大碎尸也不会那么悬吧!是的,现在的天网跟刑侦技术不是二三十年前所能比的。总之,像南大碎尸这么恶劣的案子现在是没有了,没有再发生过。敢发生吗?呵呵。敢发生还是能将你的先发优势生生碾平!华明对现在的治安跟自己的能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南大碎尸之所以至今没破,主要还是时代的原因。

是的,罪犯能一直保持先发优势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即使是到一个偏僻的、没有监控探头的鬼地方抛尸也是如此。这么说吧!这十年来江州发生过的抛尸案中,几乎没有一起是还没破的!至少也锁定了凶手,有起凶手顺利出国,那没办法!发现尸体的时候凶手就已经远走高飞,去的是西欧某个跟中国政府交恶,就是反华没有引渡条约的国家,也是麻烦!不过他这辈子都别想回国了,呵呵

我们只欢迎守法公民。

说回正案!华明观察尸僵跟尸斑的时候一摸,嗯?在尸体的后裤口袋里竟然摸到了个钱包,还是带证件的!这什么鬼畜操作?

先说说尸体的裤子,其实只是很普通的牛仔裤,算不上干净。华明已经戴上了勘察手套,把死者钱包掏出来一看,这下子省事了,带身份证的……

身份证上写着的名字是:陈木生。当然还有身份证号码,这陈木生莞城人,今年三十三,也是够晦气的,才壮年便没了,成尸被扔偏桥坡,唉!

不不,不对,现在下结论还太早了!是的,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会明白,没那么简单!

为什么在一起抛尸案中,凶手连死者的证件都没处理掉?只是粗心吗?太反常了!

华明陷入深度思考。华明陷入深度思考的时候会摸下巴,这是从林剑华那传来的习惯。现在华明的水准可不比林剑华差!青出于蓝而更胜于蓝,后辈拍死前辈那叫正常,难道还给你面子啊?等什么时候华明破的大案多了,多过师傅林剑华,那下次见面的时候还是叫你小林,哈哈哈哈。

说回正题。一般出现这种情况,一、凶手粗心没发现;二、凶手猖狂,认为留证件给警方警方发现了也没用;三、故意放在那的,为什么?希望警方把尸体跟证件上的人联系上,至于目的,还不好说。比如狸猫换太子什么的。

应该就只有这三种情况了。提出情况后就是排除,当然不是绝对性的那种排除,目前只能说哪个可能性大,然后哪个可能性小。不过中间第二点应该是最好排除的,为什么?位置对不上。是的,如果凶手真的猖狂,钱包证件会放在尸体的后裤口袋?恐怕会直接摆上面门吧!尸体的面门。再说,如果凶手不怕尸体身份暴露,那为什么给尸体毁容?连指纹也烧割过了,明显不对啊!所以说凶手不是猖狂的,没有挑衅警方的意思。

第一点呢?这个不能排除,归类为可能性小。是的,你都小心翼翼地找了这么个偏僻的地方抛尸,就不能检查一下尸体的后裤口袋啊?当然,可能抛尸的时候在深夜,就是摸黑刚好没注意也说不准。不过还是有一点不能说通,习惯的问题。没错,有人会把钱包放后面吗?放牛仔裤的后面,就是后口袋……应该没有人有这种习惯吧?是的,你穿裤子平时也要坐啊!钱包放后裤口袋,不影响坐吗?肯定会不舒服的!不合常理……

至少正常人不会形成把钱包放屁股后面的习惯,所以说,凶手刻意的?

很有可能!这就能跟第三种情况对上了!所谓狸猫换太子。

是的,毁容跟毁指纹,这是为了不让警方确认尸体的真实身份。至于证件,就是引导警方,不,应该是误导警方!让警方以为死的人是陈木生,事实上呢?鬼知道尸体的真实身份是谁!反正跟证件上的名字无关。或者说,直接的关系大概率没有,不能被误导!

想到这里,华明马上便警觉起来。其实呢,狸猫换太子算不上什么高超的误导手法,古代民间神话里便有之,英国著名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中短篇小说《藏书室女尸之谜》也是这招,不过真的有人会用这种老套的手法实践于现实中吗?这点还是值得商榷的。

不管怎么说,警惕还是有必要!会设法误导警方的罪犯,百分之九十都只是自以为是的聪明人,比如李修国,虽然很幼稚,但你该严肃对待还是得严肃对待,不然自以为是的聪明人也能钻你空子!那就太失责了……

华明虽然在生活中大大咧咧,不过查案,那还是很严肃的!不能不严肃吧?反正责任就是这么回事,基本要求罢了。

华明在观察尸体及掏查尸体后裤证件的时候,罗文在与当地镇派出所的民警对接。这个时候,法医中心跟痕检科的车终于到来!华明所在的支队队长马旭平跟法医老骆先后下车,大部队可以说齐了。

先说说华明现在的队长,也就是马旭平。马旭平中年国字脸,水平其实一般,跟林剑华没法比,经常苦着张脸但也很负责任。华明跟他只能说是普通上下级的关系,当然是人家上华明下,师徒那就夸张了,没有的事。就……就上班打卡的关系……

老骆呢?算是江州最资深的法医了,放整个省内也中上,当然全国没有名气很正常。至于罗文,好像没有专门提的必要,一直跟华明搭档,还是提提吧!华明出警校后就一直跟罗文搭档,不过罗文非警校出身,以前学的是犯罪心理学,反正能转去当警,不然就不会搭档。

一句话!罗文擅长的是心理画像,不过华明对心理画像这东西其实不是很感冒,这点以后会详提,因为那东西缺陷太大!

华明呢,更看重的还是证据跟物理痕迹,心理画像有些太虚无缥缈,就是不接地气,有点假大空。

有时间研究心理画像还不如多钻研法医学呢!后者要扎实得多。当然,没有否认前者的意思,前者中也出了很多厉害的大师,但他们的事迹被流传下来后往往扭曲夸大,到时候再详提吧!

说回痕检科,想痕检车轮印记、足迹什么鬼的,自然是没有,因为昨晚下过雨,这没办法。镇派出所的人已经组织了一轮走访,也没目击者,因为凶手是深夜下雨时抛的尸,这种偏僻的地方,也很难有目击者吧?反正别指望。

华明把钱包证件先给了痕检科,这钱包倒是防水的,身份证上有指纹,或许有用,谁知道呢?

至于绳索打的结,镇派出所已经提前拍了照片,真的就只是很普通的结,完全没有可重视的意义。工业塑料布也很普通,某宝某多多里一堆廉价的,参考意义不大。

就华明看来,这起案件破案的正确思路主要还是判断凶手是否有误导警方的想法,然后通过误导手段,反推出可能的幕后人,大概就是这样子了,估计难度不大,跟李修国案差不多,都是自以为是的聪明人干的。

痕检科呢?身份证上的指纹很好提取,中国的指纹库也已相当完善,跟技术部一对接,很快便有了反馈——证件上的指纹的确就是陈木生本人所留。

对此,华明没什么看法。凶手能拿来陈木生的身份证,那身份证上留有他的指纹也正常吧?本来就是你的身份证,有你指纹当然正常。但这个跟尸体是两码事,尸体上的指纹已被割烧毁掉,是有掌纹,不过指纹库里是不包括掌纹鉴定的,所以证件跟尸体还是无关,大概率不是同一个人。

一句话,不能搞混,要分开来看。

痕检科的人后来又补充,除了陈木生外,钱包证件上再无他者指纹,暂时也没有发现除死者外,其他人的可疑血污。这也在华明的意料之中,不意外。

重点还是法医老骆的工作!希望有新线索吧,那样思路会更清晰些。目前只能说摸到了个轮廓,范围未定。

老骆后来把尸体移走解剖了。根据耻骨联合结合牙齿磨耗程度判断,死者今年二十九左右,这就跟身份证上陈木生的年龄对不上了。陈木生身份证上的年龄是三十三,而耻骨联合结合牙齿的判断一般误差不会超过两年,除非陈木生他妈生他的时候故意改了年龄,不然肯定不是同一个人!

在八十年代甚至是九十年代初,由于新生人口登记还不是很严谨完善,存在漏洞,某些地方出于某些原因,比如躲超生把登记转给亲戚名下等,故意将自己的婴儿填小两岁或填大两岁,是真的有这种情况。不过华明猜,陈木生估计与此无关,十有八九无关吧!这哪跟哪啊,好像有点扯远了……

说说伤势吧!死者头部后脑勺存在生前机械性损伤,初步判断为铁铲一类的东西,被铁铲从后面冷不防地砸倒,之后是致命伤,也就是被电线活活勒死的勒痕!至于毁容跟割烧手指,那不属于生前伤了,属于死后伤,死者死后才被凶手毁的容。这个顺序有什么用呢?如果死者被毁容的伤属于生前伤,那凶手更多的是发泄,发泄狠劲!而死后毁容,策略性的意味就更大了。至少华明这么认为。

那胃内容物的情况呢?老骆后来写的鉴定报告上写着,死者死于末次进餐两小时内,只有少量食物进入十二指肠,米饭、豆腐、炒菜之类的,吃的东西算是比较清淡。省内人吃东西都偏清淡,没什么好说的。老骆结合各种情况,包括尸温、眼球法等等,最后得出,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在昨晚十点左右,误差不超一小时。死者末次进餐是八点多,比平常人吃晚饭要晚些,就饮食习惯来看,华明认为就是省内人没错。

陈木生也是省内人,呵呵。江州跟莞城,只隔了两个市。

华明把法医鉴定报告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当然是很仔细的那种。怎么说呢,老骆一顿下来,好像特别有用的东西没有,基础总结罢了,没有就没有吧……

随便了!

没留任何证据,说明凶手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不能掉以轻心。华明把疑点跟马旭平叙述了一遍,马旭平想了想,也认可华明思路,接下来就该深查了,一方面,虽然还不知道尸体的真实身份,不过陈木生这条线还是得摸,你怎么扔身份证的我们总要确认吧?这个过程万一跟凶手有亲密接触,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估计可能性不大,更多的只是例行公事。另一方面,当然就是查最近的失踪人口了,看看有没有能对上的。就尸体看来,流浪汉没可能。是的,死者牛仔裤虽然有些不干净,不过并不能说邋遢。如果是流浪汉,即使换身衣服洗干净,常年流浪对皮肤的一些作用,或者干脆说就是残害!那是抹不掉的,毁容也没用。胃内容物里吃的东西就跟流浪汉不沾边。如果经常吃邋遢的东西,解剖开胃后,肯定能发现不同。总之,流浪汉什么鬼的,直接排除就对了!

暂时就这两方向了。

失踪人口不需要华明查,那华明先查陈木生吧。不过陈木生的家庭住址在莞城!莞城同沙那里。当然,华明没去,因为陈木生最近小半年的消费都在江州,摸消费线更重要些。至于家庭住址,莞城刑警有配合,已经去了,后来有反馈,没找着人。

说是在江州,不过这两个月陈木生都没见什么租房信息!在此之前的开房信息倒有,一晚上的那种。

开房信息显示:陈木生多次在市区酒店跟一个叫金枝的女人睡一块。嗯?情侣吗?

华明又查了查这个金枝的资料,没想到还是个单身妈妈!呃,好吧,单身妈妈就单身妈妈吧,没必要大惊小怪。单身妈妈就不能再恋爱跟别人上床啊?正常情况罢了,不能用大男人主义去看待。守什么寡?不存在的!都什么年代了啊?华明拍拍脑袋,觉得自己有些直男。直男思维影响破案……

呃,反正是不能直男。

罗文后来也跟过来了,他倒是还没看金枝资料,低头若有所思的,估计在心里给凶手初步画像。反正都要去访金枝本人了,随便吧!是的,华明开车,开往老城区,这个金枝就住在江州的老城。说不定陈木生后来没再租房就是到金枝那住了。反正手机关机没法联系上!陈木生除扔钱包证件外,大概率把手机也给扔了。或者说被凶手摸走,呵呵,真笨。

江州娄姑,就是俗称的老城区,这地方罗文熟悉,罗文虽然不是江州人,但听他说过,他就是在江州的娄姑长大的。这里也算是江州最有历史沉淀的地方了,不过经济中心早转移,娄姑由于要保护不少百年建筑,反正很破旧,而且旧改困难,跟东边崭新的新城区就是两个地方,界限分明,华明很少过来。

当然办案除外。

金枝家就住在娄姑西片的一栋老屋里,还带个小前院。到了地方后,罗文莫名震惊,而华明纳闷,怎么了你?恍什么惚?勾起你回忆了?

不开玩笑,这地方还真勾起了罗文回忆!这个金枝,罗文认识,以前叫金姐的……

而按照惯例,办案中遇到熟人,那是得退出专案组的,至少这个环节退出。虽说现在其实还没正式成立专案组,不过道理一样,毕竟局里也不缺人,能随时补上。

罗文下车后踌躇犹豫,中队长路齐叫他先回去吧,有我们就行。罗文迟疑,碰了碰眼镜。是的,罗文是近视眼。

华明呢?过去拍了拍罗文肩膀,也道,“要不你还是先回去吧。”华明胸有成竹地指了指自己,“小案子罢了,我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杠杠的,比超级赛亚人他妈还厉害!”华明有点,不,就是吹嘘自己了!很夸张的那种吹嘘。不过华明这些年破过的案件的确不少,罗文是知道的。

即使如此,罗文还是叹了口气。

“哦,还有,”走了几步,华明又回头一本正经地补充强调,“宿舍我床底下的方便面好像快过期了,你回去后赶紧泡!我之前都差点忘了,赶紧冲了它吧!但我火腿肠还没过期,这个你可不能一起冲哦。”

罗文听后脑袋一团黑线,但还是木木地点了点头。

华明笑,他就喜欢罗文这样子,没办法,办案枯燥,偶尔也要找点乐子吧?不然那多无聊。

没破案前的办案都是枯燥的,向来如此,以后也是一样。

当然,这案子估计没难度也是真的。罗文的退出不会有任何影响。

金枝花:恶女的复仇 - 第一章————许坡下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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