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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拾语

季拾语

LV3 2016-09-20

【救赎—逃不出的掌心】

作者:季拾语

连载最近更新: 后记想到文章脉络的时候,甚至不用去思考,脑海中唯一个冒出来的题目就是“救赎”,可是整篇文章写完,却为把这两个穿插到文章何处与之呼应而伤透脑筋。后来我想了想,其实有些融在字里行间的话就无需明言。六万字的文章,无论学得精彩与否,都是在讲情感,而爱情,就是一种救赎,双方互为需要,双方各取所需,形式可以有千...

作品简介:(引子)
我2008年大学毕业,到今天做律师已八年有余。
一个人,日子像白开水一样过,波澜不起。
今天,我来到办公室的时候就看到一个男孩在门外等着,还没等我停下脚步他就直直地向我奔过来,把用黄皮文件袋装的一沓厚厚的资料塞到了我怀里,深邃的眼睛里满是夹杂着惶恐的渴望。
这个男孩告诉我,这是一个女孩近乎拼劲了自己的命换来的……
(片段):
已近晚上9点,门外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
她屏住呼吸,踮着脚悄悄地走到门口,声音随之停住,门外的人开始剧烈地晃动起了门把手,听着声音越来越剧烈,她握紧了手里的刀,壮着胆打开了木门。
昏黄的光影下,男人对着他微笑“小姑娘,咱们谈谈吧”
............
(人物简介)
她的名字叫于澈。
虽性格急躁,但不缺少情商和善良。她从小跟母亲住在破旧的筒子楼里,她的父亲因故意杀人罪已入狱二十载,她从小只能透过铁杆看清父亲的轮廓,也因此,她从小遭受了风言风语,她什么都没有做,却做什么都是错。
她在苦厄的童年有一位好朋友黎杨,是她的邻居,一个认认真真,规规矩矩的好孩子,他听话但是懦弱。随着年龄的长大,他若即若离的态度让人摸不透也猜不透,尽管内心一直深爱于澈,可他在外人面前总对她冷漠。
故事开始于于澈因一次意气用事闯了祸,但也因为这件事,她认识了刘明晰,一个各方面全优的“坏学生”,一个最重要的人。
两人从相见不欢到久处不厌,从针锋相对到相互依赖,最后走到了一起。在职场的起起伏伏中,心智也在不断走向成熟,可一个秘密的渐渐浮出水面,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这个秘密,是一个逃不出来的掌心。面对一次一次的迫害,夜半时陌生人的突然敲门,让她的生活陷入了无尽的惊恐。可最后不仅伤到自己,身边的人也受到了牵连。而背后的指示者,却与自己最亲的人有着最紧密的关系!
可在于澈最需要的时候,刘明晰犹豫了……最后于澈的结局将如何,她该做何选择?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丈灯
风一更,雪一更 ,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下面,请听我来为你们讲述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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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拾语

    季拾语

    楼主 LV3 2016-09-28
    7.第四次要把房间打扫干净也是个功夫活,于澈在打扫着呢,门铃响了,透过猫眼一看,是那位茶餐厅的叔叔!于澈把门打开“叔叔,我都搬家了,你怎么找到这儿的啊!”男人礼貌地笑着“我想去看看你为什么最近都没有上班,去了你家问才知道你搬来了这里”于澈给他倒了杯茶,电话响了,是黎杨打来的“澈儿,我公司加班,今天晚去一会,我跟丁汐打电话,让她去陪你”“不用了,我一个熟悉的叔叔来找我聊天呢,你下了班再来就行了!”“熟悉的叔叔,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以前公司的同事,不用担心”听到是知根知底的同事,黎杨就放心了,放下手机开始工作了起来。叔叔提议说要参观一下她家的新房子,于澈去洗水果了,让他自己随便看。叔叔仔细得看了几圈后,于澈洗好苹果拿了出来,她擦了擦,不好意思地说“房子小,没什么之前的东西”叔叔好像很有兴趣的样子“小是小,可不一定没有宝藏啊”于澈看到他的眼睛和往常不一样。发着光。突然,他走到屋门口把门反锁,“资料交出来吧”于澈这才明白过来,从开始就是她出卖了自己,是她害了自己!看到以前认识的朋友变成妖魔,比一开始的妖魔更可怕。原来,茶餐厅的叔叔就是刘兆东!“既然你嘴这么硬,那我不如把你囚禁起来好了,反正除了你,没有任何人会说出这件事。”男人狠狠地瞪着眼,于澈的眼睛却越来越迷糊,昏倒在了地上。在给男人倒茶地时候她又习惯性地给自己倒了杯,可为什么水是她倒得,并且男人也喝了,却只有她晕倒?短暂的时间往饮水机里下药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可能,是他顺手在饮水机出水口处摸了迷药,只会有第一杯水里有毒,另一个人却会安然无恙。从第一次的陌生男人,到这回,他们用的都是同一个方法,没有喊叫,没有打斗,战争在沉默中就这样开始和结束。于澈醒来的时候被关在了一个昏暗潮湿的屋子内,四周是潮气和霉气挥发的味道,高高的顶部结着蜘蛛网。房子高差不多要三米,只有在最高处有个用铁条焊住的窗子。她一个人在里面,被幽暗和恐惧包围,伸出五指可抓的黑暗让她在恐惧中踽踽独行。在这里,内心所有的黑暗和绝望都会被发酵地膨胀,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大概会结束在这里了,这时候,再对自己说克制也没有用,泪水像汗水一样,不受情绪控制地流下,她大概感觉不到,她浑身已经吓得冰凉。房间里面并不空荡,有很多堆积的拖把和洁具,等到她内心稍微平静下来,她告诉自己一定不能慌,在简单的判断下,她能模糊地推断出,自己身在地下几层里,不过看着窗子的铁栅栏都有雕花,又像是是在一个豪华的废弃仓库里。她狠狠地喊叫,却只有回声来与之应答。这条路走不通,她突然想起来,自己把手机带来了。当看到叔叔的眼睛和往时不同之时,她机警地把手机塞进了兜里,以备不时之需。在以为希望的火苗即将点燃时,火柴却找不到了,这个火柴,就是手机信号。一天的疲倦已让于澈身体吃不消了,但她清楚地知道,如果今天不逃出去,明天会更没有力气,逃出去的几率更渺茫。身边的拖把和洁具帮了她的忙,她将好多个铲子摞在一起,差不多有一米高,加上她本来身高就有一米七,个子占了优势,为了让信号更好,她把手机用拖不条绑在拖把杆上,这样的高度,信号虽然不强 但也有了三个格。尝试着拨通电话,她首先打给了妈妈,现在妈妈应该还在复查,得过一天才能回来,想着自己也即将本就出来,她索性不把这件事跟她讲,于澈跟妈妈说她去了朋友家玩,得过两天才能回来,让她放心。人往往在最脆弱的时候才知道真正爱的是谁,她用微弱的手机信号给刘明晰打了电话“刘明晰,我可能快要死了”她跟刘明晰在电话里隐隐约约说了自己大概的位置和周遭的情况,关键时刻掉链子的是,手机在这时没有电了!看着关机画面的显示,重启也无用,于澈陷入了一场巨大的恐惧中。一夜未眠不止是于澈,刘明晰,包括黎杨,同样一夜未眠。他们找遍了所有废弃的工厂,废弃的别墅和居民区,可迟迟没有着落,他们想尽了一切可以想尽的办法。只有最后一条路可以走了!作为家里最不被待见的一员,刘明晰已无所顾忌,他愤怒地冲进父亲的房间里里,用尽毕生的力气大声喊“你究竟把人藏在了哪里?”看来现在也不需要隐藏了,他原本想在儿子面前树立的良好形象也没必要再维护,他一巴掌打在他脸上,你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接触那个女人做什么!我们现在有钱有权,如果他揭发了我……!他顿了一下,随后用更大的声音咆哮,“你难道连现在优越的生活,你难道…难道连我这个父亲都不要了吗?”这一巴掌足够让刘明晰死了心,父亲绝对不会告诉他任何有关于她的消息。漫无目的的找寻依然在进行,他尝试着给于澈继续打电话,可每次都是已关机。一个人最怕的不是辛苦和努力,而是看不到希望的辛苦和努力,他知道于澈就在身边,可偌大的长宁市,他即使再努力把每个角落都翻出来寻找,可父亲的狡猾他是清楚的,他如果把她再转移走,他的找寻将永远没有尽头。每一天都在寻找,每一天都在惶恐,每一个睡着的时候他都有沉重的负罪感,假如自己刚刚没有闭上眼睛,于澈会否就被寻着?又是一个借酒消愁更添愁的夜晚,晚上的不眠加上酒精的作用,他头疼欲裂,胃里突然翻涌,由于都没有好好吃饭,胆汁几乎都被吐了出来。家里阿姨已在他家呆了三十多年,还是旧式地老思想,称呼刘明晰还是少爷。看到他瘫软地躺在地上。她慌忙地跑了进来,搀扶着他起来,不住的说“少爷,你这是何必啊”家里的洁具正交给清洗公司清洗,没有多余的拖把了,阿姨急忙跑到储藏室里拿一把新的过来。阿姨的一声大叫将刘明晰从困顿中惊醒,他跟着跑过去,里面竟然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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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拾语

    季拾语

    楼主 LV3 2016-09-28
    最近在准备考试比较忙,今天写好了一章,希望大家投上一票支持给我点写下去的动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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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拾语

    季拾语

    楼主 LV3 2016-09-29
    8.你的背叛储藏室是地下一层,里面幽暗潮湿,晚上更是只有微弱的光亮,只能看到一个大致的轮廓,那个人看上去已经昏迷,倚靠在墙壁上。可他的心情突然紧张起来,就像是心有灵犀似的紧张,这个人,是于澈!他几乎把整个长宁翻了个遍,可他心心念念的人竟然就在自己的家里,就在自己的身边,她在自己身边受苦,在自己身边受折磨,他天天在这旁边经过,可全然不知道她的存在,这么近的距离,这么远的相思,由内而外的折磨,才最恐怖。于澈的身体,已经受不住了。她的心脏虽没有治疗,但自己还是最注意保养,可经过最近几次的折磨,她的身体每况愈差,医生检查结果显示,如果不进行心脏移植,她的生命将不剩多长时间了。刘明晰这个从前天不拍地不怕的桀骜不羁的男生突然后悔了起来,都怪他,如果那时候于澈不遇见他,结果将一定不会这样,她一定会找到自己的幸福,她一定会过自己充实的生活,可现在,什么都已经不可能了。他将于澈刚交给他的资料紧紧抱在怀里,于澈知道现在情况已经被不容自己再选择了,既然她没办法长久地陪伴照顾母亲,就一定要拼了命将父亲救出来,让父亲接替自己,陪母亲走将来的人生。可东西放在她身上一定是不安全的,这这个最落魄的时候,她唯一相信的人,就是刘明晰,她嘱咐他,一定要把资料交给法院,一定要交过去。可她不知道,于澈的梦想实现就是刘明晰生活的破灭。他自己为爱的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可要牺牲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他父亲。父亲纵然狠毒,可艰苦委屈的日子毕竟会有幸福和感动时刻的串联。他疯狂的回忆起父亲给他的温暖。继母对他冷眼相对之时,虽然父亲表面呵斥他,可私下里,还是会偷偷汇给他大把的钱,在父亲出差时,不管走到哪里,总会带给他礼物和惊喜,父亲会在无意间拍拍他的头,会在无意间对着他满意的微笑,会极少时带他去踢球,会在弟弟横眉冷对时给予他安慰和温暖的目光。他犹豫了。他不舍得让父亲走进那冰冷的牢笼,让后半生在残羹冷炙中惨淡地度过。他思考良久,终于决定再找父亲去最后谈一次。出乎意料的是,父亲没有如往常地批评和呵斥他,而是和蔼的抚摸了他的头,跟他长谈了起来。父亲答应了刘明晰的提议,去自首,这样可能会适当的减小刑责。看着父亲清澈的眼睛,刘明晰的泪水潸然而下,他在进退维坚的夹缝中艰难独行,左边是挚爱,右边是至亲,他可以为任何一方牺牲,可却受不了任何一方在他面前的离去,父亲的理解了,让他更觉对不起,可是法网恢恢,做过的,逃不掉,既然曾经犯过错,就应该去承受。他陪父亲去吃了入狱前的最后一次饭,踢了最后一次球,逛了最后一次商场,进行了最后一次彻夜长谈,然而,父亲还多做了一件事。他想错了。狡猾的父亲怎么可能会轻易地为了一个女孩的公正放弃自己的荣华富贵和幸福生活?在知道于澈和刘明晰的不寻常关系之后,他在家里安装了摄像探头,刘明晰即使把资料放在最隐蔽的地方,对躲在暗处的他来说,都是一目了然。其实,在于澈一次一次地受到袭击时,刘明晰不是在加班就是在出差,这并不是巧合。这是单纯和狡猾的较量,刘明晰完败。他无言面对于澈,自己欺骗了头,骗的如此彻底。终于,于澈知道了一切。她知道了,他不是普通工人家的儿子,他是伟森置业的大公子!他的父亲不是造纸厂的工人,他是诬陷自己父亲的刘兆东!!她哭着像他咆哮,“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身份!”她难过他没有将资料送到法院,而是向父亲妥协,她难过他没有告诉他是谁,让自己因为为了几万钱而选择背叛他,自责至今!父亲的计划还没有结束,为了让自己的事情滴水不漏,为了让于澈不把这件事捅出去,他决定要以绝后患。这次,他的行动没有选择再家里,家里他进不去了,趁着于澈还没有出院,身边又没有人来陪的时候,他下手了。他有儿子,也还有一丝人性,他也想着留这姑娘一命,可谁知她竟如此坚决,他一个叱咤商圈的风云人物如今竟要被一个小姑娘威胁,他心有不甘。在他犹豫之时,于澈被眼前的一道银白色的光刺到了眼睛,她用尽全力握住刀刃,手被剧烈的疼痛麻痹地已经没有了痛感,一块毛巾捂住了她的嘴,尽管她百般阻挠,刀刃还是插进了于澈的身体,插进了她的胸腔。罪人摘了口罩,用毛巾擦擦手,擦擦汗,把微抖的右手插进裤兜里,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刀刃插进了胸腔,虽没有完全插进心脏,可……医生告诉她,她的心脏如果再不移植的话,她已没有几个月的日子可活。好消息是,合适的心脏源找到了!故事听到这里,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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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拾语

    季拾语

    楼主 LV3 2016-10-05
    28.何处不青山一个电话打来,催我快去开会。我无奈离开了这个有这灿烂笑容的女孩。可以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后悔那次草率地离开。随后的事情便如我开始所讲,这位叫刘明晰的男孩千辛万苦将视频资料找到送来我这里,他那么早来,是因为他恐惧,他急切,他承受不了机会再次失去。他并不认识我,却义无反顾地相信甚至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我。我看了看窗外,阳光很好,云也很妙,我在这一切之中,感觉自己也成为了其中一道美丽的风景。我清楚地知道,这十分困难。我要举证一个二十年前的旧案,我要告发一位在所有人民心中最成功的企业家,可我必须要做,一个儿子可以为此如此下定决心,一个女孩可以为此不惜生命,最后一棒传到了我这里,这也是我的责任,义不容辞。我洗了把脸,投身到了自己该做的事情。我第一次践行了我的左右铭,“努力到最后十有八九都会成功”。最终,案子昭雪,罪人获刑,清白者理所应当地洗刷冤屈,政府还给予了些补助,于澈父亲出来以后的生活,应该也会轻松许多。这个案子以后,我松了口气,也终于做下了决定,我辞职了——离开了这个我呆了八年的城市。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不肯定将来会不会后悔,但我现在只想放松一下。虽然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可我想既然想了就去做吧,至少不要再唯唯诺诺,委曲求全地过一生。我选择了旅游,四处走走看看。在路上,我看到了不同的景色,哪怕只是篮天,只是白云,只要我看到的,都感觉很开心。我一路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这一站,来到了桂林。在湖水波光粼粼的倒影里,我看到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最清澈的笑容。那件事以后,我一直想去看看她,可一直没有机会。她给我讲了讲后来的事。黎杨。她从那时候起,就没有再离开医院,黎杨还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一直照顾她,为她治疗,给她安慰。经历了这么多起起伏伏,他斤斤计较,不肯吃亏半步了一辈子的母亲却未能与身体抗衡成功,杨阿姨的心脏到了支撑不住的田地。但是母亲没有把她的情况告诉儿子,一个人再怎么狠毒总会有一个深爱的人,在那人面前,她善良,真诚,她用全身心去爱他,去呵护他,这个人,就是她的儿子。于澈感觉很愧疚,她不能再让黎杨为自己牺牲下去,她甚至连未来都给不了他。但她知道,时间会化解一切,终有一天,黎杨会找到和他门当户对的女孩,他母亲也会因此而开心,他们会过上幸福平淡的日子,就像从未遇见她。刘明晰从那以后,于澈就再没见过他。他不敢面对她,如果当初自己把家境说出,于澈就可能不会瞒着她母亲住院的事,她就不会和黎杨订婚;如果不是他临时犹豫,如果不是他相信了自己的父亲,于澈就不会挨那致命的一刀。它为了自己的利益辜负了于澈,这一辈子他都不会原谅自己。他只敢在暗处却偷偷看着她,看着她痛苦,难受,连下床都变得困难。不敢出声的哭泣让他在无边的泪海里沉浸。时间不会治愈他的伤痛,因为深爱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是于澈生命的全部,于澈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可这个只陪伴了他生命中一年的过客却占满了他的心。他宁愿在回忆中重温幸福和悲伤,也绝不会忘却回忆,与另一个人的幸福,对他而言就是背叛,于澈永远在他心里,鲜活在他生命里,没有离去。未来的日子里,他继承了伟深置业,接手父亲,成为叱咤风云的企业家,在外人看来,他还是一样的幽默风趣,桀骜不羁,他一切还如往常,甚至比往常还有优秀许多。外人看来,他就是一个无懈可击的完美的人,除了感情,他对主动示好女生的无情起初外人还觉得不可理喻,满满地大家都习以为,不再言谈。一个人的一生只有有一个美丽的流星闪过,无论多么短暂,这辈子就足够了。于澈。她不能陪妈妈了,可在生命最后的日子,她救出了爸爸,以后的日子,虽然没有了她,至少妈妈也不会再孤单。她从来没有变,从刚开始的寸步不让,据理力争,到后来的处事方圆,她还是原来那个他,只是长大了。她不可能没有怨,可从来没有恨。她能够理解,那些事情换到她身上她也未必可以做到,她爱刘明晰,不关乎其他事,她恨刘清晖,也不牵扯任何人。在医院的时候,她没有一天不盼着刘明晰能来看看她,跟她说会儿话,时间越流逝,她心中思念就越急迫,刚开始的那些怨恨,后来也全被想念冲刷。她心中有那么多期盼,那么多愿望,那么多深情,想对他说。当黎杨开心地告诉她,明天就可以进行心脏移植手术了的时候。她微笑着接受,告诉他去买些东西准备明天用,嘱咐他要多买些水果,看着于澈心情这么好,黎杨高兴地连连点头。当黎杨兴致勃勃地出去采购回来,她已经走了,留下了一封信。“我最好的朋友:谢谢你从小的照顾,谢谢你从小的尊重。我要走了,我给不了你陪伴,我也给不了你我的心。对不起。你可能还不知道,杨阿姨的心脏病情发展到了哪一步,我前几天去偷偷给她检测了配型,结果显示她也符合配型那个心脏,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的,如果这个算,那就是我最开心的了你不用为我惋惜,这是我的心愿,活着已经不是我最重要的事,我现在了无牵挂,我想,世界这么大,我和我自己四处走走,自处逛逛,我就这样一直走下去,你说,好不好?假如有一天,你遇见刘明晰,告诉他,我没有恨过他,也请他忘了我。你不必悲伤,我们可能再也不会相见,但也可能将来在某个转角擦肩,或遇见。                                                                                                                       于澈”黎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也知道她一但做了决定便再不会回头。拖着孱弱的身体去四处走走,以不说再见的形式,不知在何时何地,在某时某刻,完成她与这世界最后的道别。她可能会倒在冰冷的街道上,她可能会倒在开满鲜花的原野,她可能会倒在海岸柔软的沙滩上,她也可能会倒在异国他乡无人问津,她可能,她将会,永远地离开这个世界,用永远给人以希望的方式,埋骨青山。其实,最后一句话,也是她说给我的。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有时我想,如果她还在,那么她,也会是这个世界,一道美丽的风景。天色已晚,明天我还要继续前行。这晚,我又读了一首熟悉的词,我想用它来做为我今天日记的结尾。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丈灯风一更,雪一更 ,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故园无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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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拾语

    季拾语

    楼主 LV3 2016-10-05
    后记想到文章脉络的时候,甚至不用去思考,脑海中唯一个冒出来的题目就是“救赎”,可是整篇文章写完,却为把这两个穿插到文章何处与之呼应而伤透脑筋。后来我想了想,其实有些融在字里行间的话就无需明言。六万字的文章,无论学得精彩与否,都是在讲情感,而爱情,就是一种救赎,双方互为需要,双方各取所需,形式可以有千千万,但却有相同的本质。它是呼吸,是生命,甚至还要重要些,就如同信仰。唯有如此,才可称之为救赎。从很长时间就开始构思小说,脑海里天马行空想写东西容易,真正落到笔上却感觉少了些味道,从小我就不爱看书,国内外的名著虽有不少涉猎,但也只是看看情节就草草了事,最夸张的是,连主人公的名字都记不住。每当听到有人在说些名著人物的品性时,我便会时常惊叹她们学识的渊博,可再仔细听听,那文章我好像也看过的,只是连题目和人名都忘记了。长大以后,忙于学习,看书的时间更少,不过,我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中学时候,文字的萌动感刚刚开始撩我心扉之时,我脑海中的思想往往会自动牵扯到我所阅读过的内容,创新精神就会少些,姑且把这算成我每次都完成不了阅读作业的理由吧,其实归根结底,还是懒。现在大学时期,心智逐渐成熟,才真正明白看书的用处,以前只看其内容,学也只学其皮毛,现在却知道了会其意,明其神,虽然还是理解不好,不完全,但多读几遍,其意也会自见。写文章是个爱好而已,现在学习节奏越来越快,写文章的时间也会减少,但我觉得这并非不好,我是个懒散的人,爱好就是爱好,如果非得把爱好当成一种谋生的手段,我一定会为此机械地读书充饥,再强迫自己写下东西,这时候爱好会变质吗?若是学富五车的文人大家肯定不会,因为文字融入他们的生命,他们不须为此费尽心力。可至少对于现在一瓶子不满的我,认为是的。这篇文章写到这里就完结了,我没有过多的描写细节,但耐心的阅读或许也能感受到我对文字用心的雕刻。(完结)201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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