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
文学类别圈
成员 29w+ 帖子 26253 + 加入 退出
扫一扫

下载掌阅iReader客户端

劲草文学社1

劲草文学社1

LV1 2016-11-23

【兵荒马乱】

作者:劲草文学社1

连载最近更新: 想到开头……生在乱世,我一个人要站到最后, 太累。现在才知道,得到有的时候往往就是失去!多少人马革裹尸还,而我却屡建奇功。为了再次相遇,我屠一兵卒时,也会狮子搏兔般,用尽全力。我在夜里想了又想,不肯老去。记忆,它总是慢慢积累。在我心中无法抹去,为了能见到你,在我最绝望的时候都不曾哭泣。陌生的城镇啊,熟...

作品简介:《兵荒马乱》他说,生在乱世,我一个人要站到最后, 太累。后来才知道,得到有的时候往往就是失去!多少人马革裹尸还,而我却屡建奇功。为了再次相遇,我屠一兵卒时,也会狮子搏兔般,用尽全力。我在夜里想了又想,不肯老去。记忆,它总是慢慢积累。在我心中无法抹去,为了能见到你,在我最绝望的时候都不曾哭泣。陌生的城镇啊,熟悉的院子里。也曾彼此相对,也曾相拥面对。不管将会面对什么样的结局,在梦中望着你的背影,我竟悲伤的不能自己。因为,现实中,身影不见了,而院子还在。熟悉的地方,陌生的味道。只是你在哪里?--写在最前。 我叫陈二。 我是一个斥候,说得直白些,就是一放哨的,虽位卑言轻,却时时刻刻提心吊胆着自己的小命,因为每一次行动都可能会要了我的小命。而像我这样的,却还有成千上万个。 今天大都督吃了个败仗,这是定不能说话,不然小命难保。因遭北疆那帮贼人偷袭,原本二十万大军就剩下八万残军,现已溃不成军。多少人青山埋忠骨,有的时候马革裹尸还都是个问题。这就是这场战役! 大都督一门五虎,自其祖父,至父亲,及之大兄,二兄。世世代代镇守边关,如今只剩下了大都督饶罗翔!人方才三十,本是而立之年,岁月静好,如日中天之际,而如今却发丝如雪。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三十载,饶门几多殇。这是大都督一门的一生写照!但是后主却是夜夜笙歌,寻欢作乐,摆宴设酒。可谓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花! 这些大人物的世界我不懂,不敢懂,双脚未曾踏足半步。我只知道这战争是一定要停止的,所以我很努力很努力的做好自己的事。事实上我连大都督都没能机会见上一面,是谁都不知道。以前我只远远观望过大都督。

0 票
赞 2
举报举报 收藏收藏
  • 劲草文学社1

    劲草文学社1

    楼主 LV1 2016-11-23
    想到开头……生在乱世,我一个人要站到最后, 太累。现在才知道,得到有的时候往往就是失去!多少人马革裹尸还,而我却屡建奇功。为了再次相遇,我屠一兵卒时,也会狮子搏兔般,用尽全力。我在夜里想了又想,不肯老去。记忆,它总是慢慢积累。在我心中无法抹去,为了能见到你,在我最绝望的时候都不曾哭泣。陌生的城镇啊,熟悉的院子里。也曾彼此相对,也曾相拥面对。不管将会面对什么样的结局,在梦中望着你的背影,我竟悲伤的不能自己。因为,现实中,身影不见了,而院子还在。熟悉的地方,陌生的味道。只是你在哪里? 我叫陈二。 我是一个斥候,说得直白些,就是一放哨的,虽位卑言轻,却时时刻刻提心吊胆着自己的小命,因为每一次行动都可能会要了我的小命。而像我这样的,却还有成千上万个。 今天大都督吃了个败仗,这是定不能说话,不然小命难保。因遭北疆那帮贼人偷袭,原本二十万大军就剩下八万残军,现已溃不成军。多少人青山埋忠骨,有的时候马革裹尸还都是个问题。这就是这场战役! 大都督一门五虎,自其祖父,至父亲,及之大兄,二兄。世世代代镇守边关,如今只剩下了大都督饶罗翔!人方才三十,本是而立之年,岁月静好,如日中天之际,而如今却发丝如雪。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三十载,饶门几多殇。这是大都督一门的一生写照!但是后主却是夜夜笙歌,寻欢作乐,摆宴设酒。可谓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花! 这些大人物的世界我不懂,不敢懂,双脚未曾踏足半步。我只知道这战争是一定要停止的,所以我很努力很努力的做好自己的事。事实上我连大都督都没能机会见上一面,是谁都不知道。以前我只远远观望过大都督。
    ——已完结
    回复
  • 劲草文学社1

    劲草文学社1

    楼主 LV1 2016-11-23
    “这就是为什么他能超越我,因为他有着一个不堪回首的过去,只是不知道他跟因塞克比谁会更强。” “将军是想收他为弟子了吗?” 饶罗翔把帽子摘下--已经没有几根头发了!“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现在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了。我不会看错的,他一定可以。他骨子里那股劲,定是能赢的”将军不知道是安慰自己,还是安慰关屠。其实,他说出这一席话,连自己都是没底的。只不过是给自己一丝丝寄托,可以赢的寄托。 关屠看了看饶罗翔,讲到:“将军既已决定了。老屠望将军此去北疆要小心为上啊!” “老屠啊,听说过麒麟羯吗?”饶罗翔讲到。 “天生地养之物,有所闻却从未所见,讲到这些天地灵物,将军的徒弟因塞克不是吃过菩提血吗,这可是仅次于麒麟羯的灵物啊。”关屠抚着自己的胡子讲到。 “这个陈二如果不是天生神力那么应该是吃过了麒麟羯,不过我现在已经确定了这个陈二应该是吃了麒麟羯。” “将军何出此言?” “陈二的故乡是万山之祖!北疆第一个入侵的地方。此地荒凉无比且毫无资源可掠夺,又是群山环绕,但是北疆却让因塞克统率的蓝衣大军派向此处攻伐,故此可见一斑啊。” 第二年翌日,晨光熹微,落叶焉知秋。 陈二一老早就在杨柳树下等着,眼中似跳跃着光滑。“陈老弟啊,等久了吧。咱们即刻出发吧”饶罗翔走过陈二面前讲到,饶罗翔一身寻常百姓的装扮,完全跳脱出人们印象中那个威武将军的形象。 “好的,将军”面对这个像怪物一样的将军,陈二此时心中是十分不安的。 “走吧,带你去北疆。” “将军就我们两个人去北疆吗?会不会有点太少了!听闻伙计们说,这北疆跟地狱一样,恐怕有点危险吧” “多少人去了都一样,以为都是死。”“死?” 饶罗翔走了两步,回头讲到:“你怕吗?” “不!” “不怕就走吧。” 北疆,万山之祖。 相传万山之祖深处以为地势险峻,故而很多药草都有幸没有被人类挖掘。而这个地方在几年前是属于中原的,只是一场战争后,彻底易手给了北疆! “陈二啊,你还熟悉这个地方吗?”饶罗翔在一个树墩上坐了下来讲到。这个地方曾经就是老谋经常提着一个老烟管抽的地方啊,往昔一幕幕浮现眼前,但是当陈二用手抚过的时候,又像风中的柳絮一般,风一吹就消逝了。 “将军你这是......” “恩师啊,嗨呀数年不见,芽儿咯你还是那么的英俊潇洒,秀发一甩万千红绡不知数呢。”突然出现一个人,拍了拍陈二的肩膀向着饶罗翔讲到。 陈二惊出一身冷汗,因为这个人在他没有感觉的情况下靠近了自己。如果他想杀了自己,那么现在自己已经是一具尸体了。“小因啊,这么久不见就变得那么的伶牙俐齿了,北疆的马屁拍多了就习惯了是吧。”风一吹,绕罗翔的秃顶却纹丝不动。 “废话少说,这次我什么人都没带来,我就想看看当初我的恩师是有多厉害,把北疆的人吓得屁滚尿流,嘻嘻。”话一说完,把陈二一掌扇飞,嘴角轻翘,像是再说什么——我想杀了你。跳起就是一拳,只不过眨眼之间便伴随着风声惊哮而至饶罗翔面门,饶罗翔瞳孔一紧,急速退去,拳风一扫之下,甚至擦到了饶罗翔的衣袖。饶罗翔怒目而视,大手一挥,又喝两声:“慢,这速度太慢了。”瞬间周身真气大涨,剑拔弩张一手抓住因塞克的手臂,猛然一甩,“数年前你是这样,今日你还是老样子,毫无进步可言。天地给你向上的能力,你却没有好好把握。” 因塞克喉头一紧,想要借力卸力,却已来不及,只能催发菩提血,强行把饶罗翔的内劲强行压下,嗤笑一声道:“恩师越厉害我就越开心,我有菩提血你没有,多我十几年功力又如何?” 饶罗翔苦笑一声:“菩提血并不是万能的。” “是吗?” 话音刚落,因塞克便挟菩提血之威双拳砸下,一股蛮横的真气突然将周围的空气席卷起来。饶罗翔强行硬拼,却殊不知菩提血的威能却如此之强,被因塞克真气伤到肺腑,嘴角有丝丝血迹留下。 “饶,罗,翔。今天就是你的死期。”因塞克胜势已在,刚想处理掉饶罗翔的时候。 “噗。”——一把尖刀插入了自己的胸膛。 “没想到啊。栽在一个小蝼蚁手上,故意让我用菩提血隔绝周围的真气却独独忘了自身”因塞克恨极而笑,一脚把陈二踢开。:“不过你们不用高兴,我的蓝衣大军已经把这个地方彻底的包围了,你们谁都逃不掉,明天黑猪又带领十几万大军兵临边关,只是没有亲手杀了你,不过,饶罗翔,不过我终究还是赢了你,哈哈!你知道吗?我是多么的恨你,恨不得喝你的血,吃你的肉!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终生不举,一生无爱,做不了男人!因为你,彩儿一直嫌弃我。哈哈!现如今终于能报仇,我死也无憾了。彩儿,我来了,哈哈。”因塞克面目狰狞,跪在地上,嘴角带有奸笑! 此时,饶罗翔终于撑不住躺下,陈二赶忙扶起,说到:“将军,挺住,你不会有事的,一定要挺住”。 “陈二干得不错,终于杀了这个畜生了,不过现在边关情况危急,绕家军已经倾城而出,正向此处汇合。我帮你拖住这蓝衣大军片刻,你快回去,边关看你的了,你要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得好的。黑猪带着十几万大军向边关攻伐,没有绕家军,单单八万大军是无法抵抗的,你回去告诉关将军,放弃边关吧。”饶罗翔边说话嘴角边有有鲜血溢出。 “将军你要一定回来啊,饶家军那么强,你一定没事的,是吗?” “知道了,我会回去的,你快走吧。天黑之前,边关必须放弃,知道吗?” “那我走了......将军。” “萧萧十年塞边关,回首怎堪飘摇。苍颜秃发征人泪,弦断少年老。父亲,孩儿无法保护中原了,父亲,我来见你了。”饶罗翔冲向茫茫多的蓝衣大军,直至消失!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赶到边关的,我也不知道饶家军是否存在,后来我一直等也没见过饶将军回来,那个时候我才知道饶家军只是一个让我走的理由,它并不存在。 好在饶将军跟我一起杀了因塞克,使得北疆群龙无首,边关能够完美撤退,不巧的是,朝廷派来的死太监自以为是,在瞎指挥,一直捣乱,若是不拼命抵抗,便阵前斩将军。 所以那天,八万残军战十几万北疆大军啊,硬是给打赢了,同时也奠定了中原五十多年的国泰民安,皇帝也可以继续夜夜笙歌,醉生梦死了。然而,这与我何干呢?因为这一战彻底把北疆给打破胆了。可是下一次北疆再次进攻又有谁能抵挡呢?谁知道呢?我躺在死人坑里苦笑,因为麒麟羯,本应该死去的我却没有死去,我想我该去找灵儿了。灵儿,你在哪儿? “你们赢了?”年轻人问。 “是的,我们赢了。”我躺在椅子上,喝了一口水。一下子说了那么多,我感觉很累,因为我已经很老了。 “糟老头,你故事也讲完了累了吧,想吃兔肉吗?”年轻人突然说。 我笑了笑,看着他朝森林跑去,然后笑着笑着就老泪纵横。 我们赢了又怎么样,那个时候我提着野兔一路长跑到老谋家里,想告诉他我赢了,我看见老谋破旧的屋子,然后喉咙里的名字生生的卡住了,“老......老谋......” 是啊,老谋死了,阿南天也死了,饶将军一人屠了整个蓝衣大军, 关将军被砍了一百多刀,我的队友们,八万大军全死了,他们都死了,我却因为麒麟羯而不死,这是为什么? 至于阿灵儿,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我想她也许还在生我的气吧,等她气消了就回来了吧,我在溪边盖了一座小房子,住了五十多年了,也没等到她回来,我觉得她会回来的。 也许在下一年的春天,春花开满山野的时候,轻风会带来花香和她的气息,那个时候我一定要跟她说,“我爱你。”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溪水依旧流淌,阳光照耀在那里,是刺目的一片。我看到阿灵儿依旧蹲在溪边,她的发丝在风间飘摇,她的笑容如旧,仿佛触手可及! 我伸出手去,却发现阿灵儿遥不可及,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永恒流淌的溪水。 太阳已经到了西边,年轻人提着野兔回来了,我接着他手里的兔子,熟练的剥皮,开膛,扯出内脏,再抹上盐巴,但却少了老谋秘制的香料,尽管肉香迷人,却少了一些味道。 兔肉快熟了,年轻人迫不及待的伸出手,却被我一把拍掉了。“去给我屋里拿酒,这么肥美的兔肉,没有酒怎么行?” 他笑着跑进去拿酒。 我抬头看向天地的尽头,蓝色的洪流悄无声息。 -------北疆又来了吗?
    回复
  • 劲草文学社1

    劲草文学社1

    楼主 LV1 2016-11-23
    我咬牙,压下心底的寒意,跳下马去,直接把阿灵儿抱了起来。她用力的捶打我,惊呼着,“陈二你干什么!放我下来!放我下来!我会告诉哥哥的!” 我把她推上马背,对她说,“听着阿灵儿,战争开始了!” 阿灵儿喘着粗气,脸色涨红,她看着我,疑惑的问:“什么?” 我紧皱了眉,忍不住吼道,“要打仗了!你赶紧骑着马去通知还在睡午觉的人们,叫他们躲进山里去,敌人已经逼到村头了!” 阿灵儿红润的脸色唰的一下变得苍白,她握住了我的手,“陈二,那你呢!” 我摇头,“这匹马只能背一个人,你快走啊!”“我哥哥呢!我哥哥又在哪里!哥哥和你不走,我也不走。我要在这儿陪着你们,要死一起死”阿灵儿流出了眼泪,她神色不安,美丽的眼睛红红的。 我很难受,心里像是被跌落的巨石砸中,,四分五裂,碎了一地。但只能先安慰好灵儿,便低声说道说,“阿南天那么厉害一定会没事的,他一定会没事的。” 没等阿灵儿回过神来,我一巴掌拍在马屁股上,瘦马受惊扬蹄就跑。阿灵儿的手从我的指间滑走,瘦马在此时跑的飞快,我看见阿灵儿的泪珠晶莹如露,她回头看我,眼神充满着绝望,我转过身去,不敢再多看她一眼,害怕自己一不小就成了逃兵。原来自己是那么的爱她,这份爱早已深入骨髓,注入血液。不经意间,我发觉不知为何我竟也像个娘们一样流出泪来,说好的男儿有泪不轻弹呢,可恶! 一人一马跑远了,心也跟着一起流浪了。我茫然地站在溪边不知所措,溪水缓缓东流,倒映出天空里的太阳,我抬头看天,深深觉得自己就是最微不足道的蚂蚁,一点用处都没有,就连自己心爱的女子都保护不了。 起风了,我擦掉了脸上不争气的泪痕,突然想到老谋还有阿南天还在前面抗敌,没有时间在犹豫了!逆着风我朝村头跑去,你们不要死!为什么这么傻啊,凭你们两个人就能挡住潮水一样的敌人吗,我迈开腿狂奔,恨自己跑得不够快。 而脑子里不停的闪过老谋挺直的背影还有阿南天手里生锈的斧子,他们两个是第一道防线。 他们也会最快的死去。 我抄着近路翻上石山,眼前是梦魇一样的画面,我看见老谋手里的刀断成了两截,他握着断刀奋力劈砍,而一个魁梧的蓝衣士兵用盾朝他砸去,厚重的铁盾如山岳一样把糟老头砸倒在地,另一个蓝衣士兵则扬起屠刀砍了下去。 一瞬间我觉得天黑了,什么都看不到,就像掉落在万丈的深井里,老谋死了。 那个喜欢吃肉喝酒喜欢喂马浑身脏兮兮的糟老头被一刀砍下了头颅,魁梧的蓝族士兵提着糟老头的头颅,高举起来,血不停的滴落在他的肩甲上,他的声音来自地狱:“士兵们,这是我们的第一滴血!前面有一个村落,碾碎他们吧!” 阿南天听到这声音,他惊愕的看向声音的来源,然后发出撕裂天地的吼叫:“老谋!” 他抡起生锈的斧子,他有使不完的力气,斧刃已经砍出了缺口,上面有蓝衣士兵的血。他不知疲倦的浴血砍杀,蓝衣士兵们正在消耗他的体力,等到他挥舞不了斧子的时候…… “阿南天,我来救你了!”我压抑许久的情绪在这一声呼喊中释放,阿南天却没有听到我的喊声,他早已在血与铁里忘掉了自我。 而近处的蓝衣士兵们发现我的存在,他们朝我冲来,有人在说,“抓住那小子,不能让他跑了!” 我只恨自己平时偷懒没有习武,如果我会武功,我就能保护他们了,就不陷入这般境地…… 阿南天最终被蓝色浪潮吞没,我再也看不到他了。但脑海里却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和他的点点滴滴,他好爽的样子,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还有和灵儿一起嬉戏打闹。以前他还总爱在我面前夸耀他的肌肉是多么的壮实,力气是多么的大。然而此时此刻,我多想他还能站起来大声地对着我夸他的威武。阿南天,希望你在天国能够安好,与世无争……我在心底默念这个名字 蓝衣士兵如洪水猛兽般涌来,如今却又无色无息,他们践踏我们的家园。踩进了我们的草地上,在路边的树木上留下了刀斧的杀痕,这些痕迹不久就会留在我们族人的身体上。我想,我不能待在这里了!在这里,我只有死路一条。我猛然醒悟,我还不能这么快的死去,阿灵儿不能没有人照顾,我还要回去找灵儿。我拼了命地往回跑,身后是势不可挡的蓝衣大军。 以前有一个游子路过咱们村,我记不清他长什么样子了,甚至忘了他是男还是女,只记得他骑着头生双角的怪兽,上面的篓子里有琳琅满目的兵器。还有他说的话都很令人费解,我记得其中有这么一句,他说:“所有人都是神灵手里的棋子,而神灵或许也是他人手里的棋子” 此时的我或许懂得了这句话的一些含意,因为我就是一颗微不足道的孤子。我不想做别人手里的棋子!我心底里冒出这个念头,一个简单的念头――活下去,报仇!为了老谋,为了阿南天,不能让他们死不瞑目!这更是为了灵儿! 蓝衣大军涌进了村落,我祈祷着阿灵儿已经带着村民们躲进山里去了,希望他们跑的足够快些。 那里着火了,是村长家最好看的房子,腾空的火焰烧起了如血的夕阳,抽走了最后一点点执念。 太阳下山了,最后一缕阳光被黑暗吞噬,夜幕来了,是没有星辰的夜,只有一轮如钩的铁月,惨白的月光里有凄凉。 我要参军!我必须强大起来! 我突然醒悟,是的,我要报仇。------------------------------------------------------------------------------------------
    回复
  • 劲草文学社1

    劲草文学社1

    楼主 LV1 2016-11-23
    第一章:没那么简单  “其实我几天前就已经有些清明了,浑浑噩噩中夏草姊的话就如同平地惊雷般让玉儿惊醒过来,玉儿万万没想到,她们竟如此狠心,蛇蝎心肠,竟想将我置于死地!在这关乎性命的时刻,夏草姊,你是玉儿的救命恩人……”  莫梓玉自知自己“恢复神智”之事不可能遮掩过去,便编了个谎,反正没人会在意这些,糊弄过去就行了。  “小姐的话,夏草实在愧不敢当!”颜林夏知道做戏要做全套,把自己当成一个衷心护主的丫鬟,就当角色扮演了。  “只是小姐,您可千万要忍住,不要暴露啊。不然,让其他人知道了,后果不堪设想!以前,那些姨太太们不把您放在眼里,您固然受了许多不公正的待遇,但您却也性命无忧,如今只怕……”  “此事只有你知我知,你我不说,这莫府当然不会有第三人将这事泄露出去。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吧。”莫梓玉胸有成竹,并不担心,沉寂了十几年,装疯卖傻十几年,她的心早已磨砺得坚如铁石。 大都督,一身白衣战甲,红樱穗冠,腾云瑞靴。几多威风,我想应该是帅的一匹,跟北疆的黑督头领曾阵前交锋,都只会是略胜一筹。 而今大都督却打了个败仗,所以,朝廷派了一个死太监来当督军,我想大都督应该有大麻烦了,却不想今早接到一个艰巨任务,入北疆,绘制地图。 传闻,在边关有一支队伍,可以翻云覆雨,大都督祖父所创,却重来没见过这只队伍出动一次! 我想大都督应该想兵行陷招,饶家军终于出动了么?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种倚仗,说白了就是吓人的。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但是这正好又是支撑着我们打下去的希望啊。夜深了,我望着边关,眼睛有点迷糊了。 这里的边关,也叫鬼门关,风沙漫天,寸草不生,人迹罕至。这里有人曾称王,更有人称帝,开国之城。曾有七王一帝。饶家就是七王中一支!也只剩下这一直支。而帝族也一直长存! 明天就要出发了! 我在心中告诉自己,同时有一种讲不出的感觉,或许我会死这里吧,那一定没有人能够记起还有我这个人,可是我不想死,因为阿灵儿没有找到啊。我还要回去找人!可是,真的会结束吗?这时候,突然一个个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把我吓了一跳。 “小兄弟,为何这般的愁眉苦脸,等这场战争打完,咱李某人带你去逛窑子啊!开一次荤,尝尝女人的滋味”眼前冒出一人,眼里全是猥琐。在我恍惚之际,竟把我藏了好久的烧刀子喝个精光,那可是等到灵儿回来,庆祝用的啊。“呦呵,你这小贼,喝小爷的酒,*你大爷的,是不是嫌自己命太长了”我气一急,叫嚷道。“嗯?骂李某人的兄长?”此人猝然一拳直向我面门袭来。“我陈二打架就没怕过谁,来啊。谁怂谁是孙子。”我也一拳头呼了过去。 两人就开始厮打起来,往死里打,谁都没有让谁。最后,李某人技法娴熟,略胜一筹。但也轻微受伤。 在乡下,乡里人都说我是最能干的,力气最大。连阿灵儿都脸红地夸我。不过我听说村外一里地的皮老汉跟我讲,这是因为我吃过麒麟羯,那是一种很稀有的药物......但是在跟这个自称“李某人”的家伙打了一架后,我竟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是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果然军队里的能人实在是太多了。我把手别在身后,松了一松——我有三根手指已经断了! “小伙子,不错嘛。你的功夫足以让你当上校尉前锋军,不过看你这身斥候装,看来你混的不怎么样啊。”姓李的跟我对完一拳后,便倚在树边对我挑笑道,嘴角还扬起,让人看起来就觉得很欠揍。 “那又怎么样?”我气势上并没有输。但是我知道我可能已经站在悬崖边了。如果眼前的人是北疆的奸细,那我必死无疑,这反倒让我硬气一回,因为我无论说什么话都会被杀死。 不过,万一他是帝城里的大人物呢? 这个想法旋即就被我抛到脑后,谁会那么无聊来消遣我? “有点本事,却很愚笨。一点不会审时度势,须知任何地方皆如朝廷,不会见风使舵的人,是很难活下去的。”那李某人满脸黯然,不知道说给谁听,自言自语道。眼神望向我又穿了过去,深邃的目光仿佛陷入了回忆。 “小子,建功立业近在咫尺,不知道你想不想,嗯?” “你先告诉我你是谁?” “你以为你是谁,现在没资格谈条件。” “誓死不叛国。”那李某人随即把帽子拉开——秃头。 “你是饶将军......”此刻的我十分震惊,因为他是边关里最强的将军,那个世世代代镇守边关的家族中---最具有传奇色彩的人。 “你为什么要参军?” “我只想战后有个安宁的家,娶灵儿,然后种田放牛,过上安稳的生活。” “一日后跟我去北疆,地点还是这里,过时不候!”饶将军说完,旋即便把帽子带上,消失在深夜中。 “阿灵儿,你一定要等着我。打完胜仗,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我紧握拳头捶了一边的杨柳树,抬头一看,天边仿佛披挂着一幅血色的画——是血腥味吗? 边关,饶府。 “将军,此次入北疆关于那小斥候一事,您真的放心吗?毕竟......”关屠皱起了眉毛讲到,关屠是明面上饶家军的副首领,征战多年,从饶罗翔大兄在位之时就已经闻名边关,如今已经四十多岁了。 “这个人,不简单啊,到时候便会知晓。”饶罗翔没有等关屠说完,淡淡的说了这么一句话,随即放下手中的茶水,站了起来又说到:“一个能在北疆进进出出那么多次的新人,多少老斥候埋骨北疆了,他还能活着。这就是本事! “而且他今年仅十九岁,十六岁便参军了,竟然可以跟我对打一次,即便他负伤了。但在这边关,老屠除了你还有谁能跟我交手?大概没有了吧!” “确实如此!但他还是太年轻了,若是出了差错,不仅仅是死伤的问题,更是亡国啊。请将军三思!” “我看人一向不差!除了那个畜生。”饶罗翔埋了埋头叹道。 “是啊,当初那个因赛克,估计现在与将军交手,怕是不分伯仲啊。” “不,我想,现在他应该超越了我。这次入北疆我就是去收了这个孽徒的。” “不过关于这个陈二,他应该也能超越我,老屠。来,我给你说个故事。或许这次我去了北疆能不能回来还是一个问题啊!” ------------------------------------------------------------------------------------------ 那年我16岁,连绵的战火烧到我居住了16年的乡村! 那是宁静的下午,阿灵儿在溪边清洗土豆,我看见她挽起了袖子,露出了洁白的小臂,她拿起一个很丑的土豆,灰溜溜的,放在溪边里清洗,搅起的水花也显得温柔。她是一个好女孩,我喜欢她宁静的眉眼,还有她微笑时的样子,阳光为此失色。 不远处正在抡起斧头砍柴的小伙子叫阿南天,是阿灵儿的哥哥。他比我大两岁,是一个健壮的小伙,他经常在我面前炫耀他的肌肉,说实话,我不觉得他有多厉害,无非力气大一点,又有什么用呢。毕竟我是吃过麒麟羯的人,我曾经反向射箭都能射死几十米外的兔子。 然而此时的,我在山野里弄几只野兔。这些野兔我不会处理,通常交给老谋这个糟老头,老谋养了一匹老马,此时正在马棚里喂马,见着我他便笑了起来,老脸上纵横交错的皱纹直刻进肉里。准确来说他是看见我手里提着的三只野兔才这么高兴的。 “好小子,这几只兔子可真肥,正好我还有一些酒”老谋把手放在他的衣服上搓了搓。 其实我觉得他这一搓手就更脏了,因为他的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黑乎乎的沾染了岁月的痕迹,和他黝黑的老脸一样。 老谋的酒很地道,只有我打到很多野兔的时候他才肯拿出他的酒与我分享。他处理兔子很拿手,剥皮,开膛,扯出内脏,再抹上一点盐,撒一些他特制的香料,放火焰里烤,不一会儿就有浓浓的肉香飘散开来。 肉香吸引了阿南天,他放下了斧子,擦了擦额头的汗,吸了吸鼻子,大声说,“哪里来的香味?可真香啊!” “阿南天,快过来尝尝糟老头的手艺,还有酒呢!”我大声回应。他是阿灵儿的哥哥,也许以后我会是他的妹夫,所以我必须费尽心机讨好他才能去掉也许这两个字。 兔肉上的油在火焰里滋滋的响,我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急切的问,“熟了没有,我忍不住了。” 老谋拍掉我伸出去的魔爪,嘟囔着,“再等等”他又对阿雷米说,“去我屋子拿酒来,这么肥美的兔肉,没有酒怎么行。” 阿雷米咧嘴一笑,像箭一样冲进了卡巴的破屋子,惊起了正在吃草的瘦马。 老谋的瘦马在马棚里不安的踏着蹄子,不时的想挣开马僵。 “它怎么了?”我问。 老谋没有说话,他仅有的几根眉毛凝了起来,浑浊的眼睛里闪过森然的光。 伴随着瘦马的一声长嘶,这天忽然就破了。 我顺着老谋的目光看去,心里一惊,不详的预感如压城的黑云。 视野的尽头是一片蓝色的浪潮,手持盾斧身披蓝色披风的士兵们正朝这个小乡村碾压过来,他们来势汹汹,一股铁与血的味道扑面而来。 老谋站了起来,对我说:“骑我的马去通知其他人,快!赶紧去,让他们躲进山里去!” 我点头,跑去马棚解开了马缰。这匹又老又瘦的马撒开四条竹竿一样的腿跑了起来,我害怕它随时会散架。 耳边掠过风声,我回头看见糟老头挺直了背,他面对着潮水一样逼近的大军,手里拿起了他的马刀,如石雕一样巍然屹立。 而刚刚从破屋子里出来的阿南天愣了愣,手里的酒掉在了地上,他又冲进屋子里,再次出来时手里多了一柄生锈的斧子。 我脑子里还没理清,第一个想到的是要打仗了,而打仗要死人。“阿灵儿,快上马,跟我走!”路过溪边我勒住马,大声朝着阿灵儿喊叫。 阿灵儿站了起来,窈窕的身姿愈发的诱人,但我顾不了这些,我焦急的说,“快来啊!上马!” 她愣了愣,然后瞬间脸就红了。 我的天,她怎么可以这样,我急得额头冒汗。 “陈二,我还要清洗这些土豆呢”阿灵儿红着脸说。她以为我在玩瘦马王子与土豆公主的故事吗,要打仗了啊!再不跑那些士兵的刀就要砍过来了,我恍惚间看到了森罗地狱一样景象,到处都是尸骸与刀甲。
    回复

热门参赛作品

  • 1
    桃夭

    李逸轩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 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 宜其家人。

  • 2
    无域之境

    其子狡娈

    ···吾名殷封,是这无域之境的主人··· ···若想要这里的宝物,就来交换吧··· ···留下你的姓名,留下你的交换品··· ···记忆,情感,时光,或任何东西··· ···当然,你也能拿自己的宝物交换··· ···至于换到什么··· ···一切皆是缘··· ··· ··· ··· ··· ··· ···

  • 3
    读书之旅

    断断

    《兔子什么都知道》 这本书是发生在时光森林里的故事。这片以胡萝卜为名的森林里住着许多只长着温柔的红眼睛的兔子。其中有深爱着彼此的兔小灰和兔小白,有互为冷暖的兔小冷和兔小暖,有忧伤的总是睡不着觉的兔小眠,有疯癫地每天想着逃离这个世界的兔小枫,有整天念叨着说要减肥但仍然舍不得抛弃胡萝卜的兔小胖。一只兔子所喜欢的:胡萝卜和白菜;小草静静生长的声音;一朵花努力展开自己时的姿态;从枝叶的缝隙间照进森林里的光,七月午后一阵突然袭来的凉风;轻轻落在小溪水面上的雨滴;冬天里的第一场雪;印在雪地上的两排小脚印;以及,另一只兔子的体温。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只柔软的有爱的兔子,一起找到心底的那只兔子吧~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 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读书,让我们不孤单,可以看到银河里那些古远,孤独的星星。 他们是夜空里最亮的星。 从小时候开始来说吧, 《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 小学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读书,可是那时候没有自己喜欢的可以读,其实说实话是没有书可读。 一本作文书我都可以津津有味地读好久。 进入初中,租书,买书更多了,影响较大的有: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十八岁第一次出门远行》《荒村公寓》,《狼图腾》,《废都》 贾平凹的狂放之风,余华的悲观但努力的气质。 《小王子》则是读过的次数最多,星星盈盈,童心未泯。

放大

确定删除该条回复么?

取消 删除

获取掌阅iReader

京ICP备11008516号(署)网出证(京)字第143号京ICP证090653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452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良信息举报:jubao@zhangyue.com 举报电话:010-59845699